
在郑州,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怎么办?郑州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及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答: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惠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惠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可以参考小编整理的信息。 (一)申请人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借款申请人户籍属外地的,需由有资质资格的担保公司担保; ![]() 邯郸市个人是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的公积金缴存对象、开户登记、缴存办理等信息,本文为您介绍。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和保障功能,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及贷款等管理工作,具体业务由中心所属分支机构办理。 第二章 缴存对象 ![]() 本文介绍在岳阳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如办理资料、办理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备资料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 ![]()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操作办法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管理部、矿业集团分中心,中心各科室,各受委托银行: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操作办法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宽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限制。《关于调整贷款政策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的通知(试行)》(泰公积金〔2015〕75号)中规定“职工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可贷额度与现有商贷余额之和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职工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与现有未结清商业贷款(含商业住房贷款、消费贷款、贷款担保等)余额之和不超过120万元”。 ![]() 盐城公积金委托代扣银行可以选择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邮储五家归集行,流程如下。 一、线下 凭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至指定建行网点签订委托代扣协议。 市区-中国建设银行建军支行 ![]() 南阳公积金购买保障房提取应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原件、提取人身份证以及婚姻关系证明等。 一、提取条件 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存续、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前提下,缴存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提取材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和改善居住条件,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联合受托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贷款通则》、《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是指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由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联合发放,贷后分别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利率计收本息。 ![]() 办理流程为:①单位经办人在窗口提供要件→中心审核→完成开户登记或②单位经办人可登录网上业务大厅、提交所需要件→中心审核→完成开户登记。详见正文。 答:办理流程为 (一)单位经办人在窗口提供要件→中心审核→完成开户登记 (二)单位经办人可登录网上业务大厅、提交所需要件→中心审核→完成开户登记 ![]() 申请人通过“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或登录“南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按要求申请办理。 办理层级:全国通办 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 申请条件: ![]() 自2023年4月17日起实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有效期5年,原《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合积〔2018〕43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及单体车库)的适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贷款。 ![]() 提取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②《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2012年1月1日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 ![]() 提取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②《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2012年1月1日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 ![]() 申请人对公租房租赁信息或婚姻状况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提供相关公租房租赁合同、租赁备案、租金支付凭证或婚姻状况等材料申请复核。 申请人对公租房租赁信息或婚姻状况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提供相关公租房租赁合同、租赁备案、租金支付凭证或婚姻状况等材料申请复核。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 当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东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一、业务受理条件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二、办理材料 ![]() 每天辛苦工作终于结清了公积金贷款,但别忘记还要办理解除设定抵押权手续,关注宜昌,小编已经整理好了办事流程。 一、办理程序 1、借款人贷款已正常结清或已办理完提前结清手续。 2、中心营业部在一周内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主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营业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及解除设定抵押权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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