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分为异地转入和异地转出,职工公积金账户在封存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办理异地转出,工作调动的无需封存6个月(含)以上。
1、异地转入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省直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后办理异地转入手续;职工调动工作的,在省直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2、异地转出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分为异地转入和异地转出,职工公积金账户在封存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办理异地转出,工作调动的无需封存6个月(含)以上。
1、异地转入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省直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后办理异地转入手续;职工调动工作的,在省直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2、异地转出

职工家庭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提取条件
职工及配偶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既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之前,其住房公积金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提取时限

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的,线下业务实时审批到账,线上业务2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批到账。
更新时间:2021年8月25日
湖南省直公积金办理提取业务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的,线下业务实时审批到账,线上业务2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批到账。需要进一步核查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以内告知结果。
拓展信息:职工对省直中心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省直中心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给予答复。可支持网上提取的有以下类型:购房提取、离职提取、退休提取、还商业贷款提取、租房提取、增设电梯提取、出境定居提取、大病提取、低保提取;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省直中心或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含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1、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
2、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贷款额度不高于扣除规定最低首付款比例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贷款额度不高于扣除规定最低首付款比例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拓展信息:借款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xN倍数;N倍数根据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确定。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近6个月停缴的,其账户余额不计入贷款额度测算,缴存基数也不计入家庭月收入。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贷款额度不高于扣除规定最低首付款比例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贷款额度不高于扣除规定最低首付款比例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拓展信息:借款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xN倍数;N倍数根据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确定。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近6个月停缴的,其账户余额不计入贷款额度测算,缴存基数也不计入家庭月收入。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
最高缴存比例:12%
最低缴存比例:5%
2022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12%。

在湖南购买自住房时,想要提取湖南省直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经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复审之后才可以提取。
一、申请条件
1.职工及配偶购买新建商品房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计算时间以契税实际入库时间为准)。

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可以在识字岭营业部、河西营业部、友谊路营业部、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等地。
更新时间:2022年8月5日
| 地点 | 地址 |
| 识字岭营业部 | 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 |
| 河西营业部 |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 |
| 友谊路营业部 | 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
| 星沙分理处 | 长沙县长沙经济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中路6号,交通银行经开区支行旁 |
| 自贸区分理处 | 长沙县黄兴大道南段58号东方美地S6栋,华融湘江银行长沙自贸区支行一楼 |
| 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 | 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 |

职工及配偶自筹资金偿还本中心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及配偶自筹资金偿还本中心贷款本息的。
一、提取条件
职工及配偶自筹资金偿还本中心贷款本息的。

湖南省直公积金部分提取类型可进行线上提取,可通过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提取。
一、提取入口
1、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湖南省直公积金偿还长沙市五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偿还长沙市五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提取入口:手机公积金APP


湖南省直公积金偿还长沙市五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偿还长沙市五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提取入口:手机公积金APP


公积金贷款执行国家规定的年利率标准,首套房贷款5年以下利率为2.6%、5年以上为3.1%;二套房贷款5年以下利率为3.025%,5年以上3.575%。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执行国家规定的年利率标准
首套房贷款:5年以下利率为2.6%、5年以上为3.1%;

提前结清贷款的,可在贷款结清后立即提取(贷款结清后24个月以内即可),与办理上一次结清提取业务之间没有时间间隔要求。
提前结清贷款的,可在贷款结清后立即提取(贷款结清后24个月以内即可),与办理上一次结清提取业务之间没有时间间隔要求。
拓展信息:
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新建商品房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付款金额按剔除该套住房货币补贴部分后核算。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