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制,在湖南省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提取,该情形提取时限相应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
有限制,在湖南省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提取,该情形提取时限相应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
附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享受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付购房款与货币补贴款的差额。首付款或购房总价的认定期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管理部门网签备案,下同)为准,二手房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契税完税证明显示的价格和评估价取最低值确定。
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录入错误或者发生变更的,职工个人或单位可向中心提出修改申请。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三章缴存中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三条。
二、申请条件
2021年8月6日,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省直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简称“受委托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2021年8月6日,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省直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简称“受委托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湖南省直公积金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省内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人,详细贷款材料查看正文。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省直中心网站下载或营业部领取。
2、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长沙、株洲、湘潭、省直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无需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职工可以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办理。
更新时间:2023年3月10日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长沙、株洲、湘潭、省直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无需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职工可以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办理。
拓展信息: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我中心和省直中心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即只要夫妻一方存在公积金贷款记录2次及以上的,职工家庭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1次贷款记录,即主借款人和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的配偶各算1次贷款记录,但配偶在贷后与主借款人形成夫妻关系作为共同还款人加入公积金贷款的,则该笔公积金贷款不算入配偶的贷款次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长沙、株洲、湘潭、省直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无需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职工可以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办理。
更新时间:2023年3月10日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长沙、株洲、湘潭、省直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无需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职工可以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办理。
拓展信息: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我中心和省直中心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即只要夫妻一方存在公积金贷款记录2次及以上的,职工家庭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1次贷款记录,即主借款人和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的配偶各算1次贷款记录,但配偶在贷后与主借款人形成夫妻关系作为共同还款人加入公积金贷款的,则该笔公积金贷款不算入配偶的贷款次数。
职工家庭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申请租房提取,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等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署《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或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C、D级危险房屋维修鉴定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署《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职工及配偶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在长沙行政区域内就医,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可根据治疗情况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及配偶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在长沙行政区域内就医,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重大疾病是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癌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新冠肺炎等。
二、提取时限
在湖南省其他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申请地点:
在湖南省其他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省直中心地点:
使用异地贷款的,该套房在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登记信息可以查询且有贷款,再在长沙买房贷款算二套。使用长沙公积金贷款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次数不计入长沙公积金贷款次数,算首套房。
使用异地贷款的,该套房在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登记信息可以查询且有贷款,再在长沙买房贷款算二套。使用长沙公积金贷款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次数不计入长沙公积金贷款次数,算首套房;
①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该贷款记录为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贷款次数之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原夫妻双方各算1次贷款记录。
②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原则上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异地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原则上以长沙市和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注销住房和宅基地、集体土地上住房不计。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执行国家规定的年利率标准,首套房贷款:5年以下利率为2.6%、5年以上为3.1%;二套房贷款:5年以下利率为3.025%,5年以上3.575%。
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执行国家规定的年利率标准
首套房贷款:5年以下利率为2.6%、5年以上为3.1%;
二套房贷款:5年以下利率为3.025%,5年以上3.575%。
异地公积金可以转入湖南省直公积金,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省直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后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一、办理材料
(1)职工个人办理
职工向省直中心提出账户转入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工作调动证明(调动工作的提供)。
当借款人更换代扣卡号的,可以持相关资料在每月1-20号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到柜台申请变更代扣卡号。
更新时间:2022年8月31日
湖南省直公积金还款账户可以变更,当借款人更换代扣卡号的,可以持相关资料在每月1-20号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到柜台申请变更代扣卡号。
办理材料:
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一、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可延长至借款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超过30年。
二、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