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内买二手房可以提取长沙公积金,在湖南省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提取,该情形提取时限相应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
更新时间:2023年4月17日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湖南省内买二手房可以提取长沙公积金,在湖南省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提取,该情形提取时限相应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
注意:职工家庭在湖南省外购买自住房申请购房提取的,购房地应为夫妻一方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
更新时间:2022年9月6日
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和流程的通知》,提高租房提取金额,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
拓展信息:职工家庭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房的,适用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一手房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入(出)库时间为准。贷款办理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原则上应留存主借款人在本中心账户的12个月还贷金额。提取时间不超过购房提取规定的标准与时限。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的月对冲服务申请栏中签名申请,贷款发放当月生效。
一、申请条件
(1)对冲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2)对冲还贷人在申请时无逾期欠款,且1年内无3期以上逾期记录。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湖南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等材料。
1、基本资料
①《湖南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②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湖南省直公积金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省内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人,详细贷款指南查看正文。
一、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省直中心或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含长沙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申请条件

湖南省直公积金偿还长沙市五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偿还长沙市五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提取入口:手机公积金APP


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或无房户支付房租的等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提取湖南省直公积金。申请时还需要提取身份证等材料。
基本资料
1.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或无房户支付房租的等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提取湖南省直公积金。申请时还需要提取身份证等材料。
基本资料
1.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取。
问:湖南省直公积金离职多久可以提取?
答: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省直公积金离职提取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线上提取,线上提取入口如下:

为做好2022年度年终决算工作,我中心定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4日关账,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资金划拨以及网上业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做好2022年度年终决算工作,我中心定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4日关账,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资金划拨以及网上业务。
开发商版网厅、个人网厅、公积金APP、微信等各渠道网上业务于2022年12月29日17:00后停止办理;缴存单位版网厅于2022年12月30日17:00后停止办理。

为做好2022年度年终决算工作,我中心定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4日关账,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资金划拨以及网上业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做好2022年度年终决算工作,我中心定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4日关账,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资金划拨以及网上业务。
开发商版网厅、个人网厅、公积金APP、微信等各渠道网上业务于2022年12月29日17:00后停止办理;缴存单位版网厅于2022年12月30日17:00后停止办理。

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金法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月数/[(1+月利率)贷款月数-1]
等额本金法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拓展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年的,应当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在贷款期限内,经省直中心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结清全部贷款,并按原合同利率和实际贷款期限计算利息,但不得提前部分还本。

单位名下无个人账户,单位无暂存款余额,单位在工商登记办理注销的,可以申请注销公积金缴存账户。
一、申请条件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以下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省直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1.单位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或单位已清算完毕;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办理提取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下同),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已离休、退休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一、提取条件
职工已离休、退休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省直中心或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条件
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二、贷款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