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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江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跟江门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①选择按年提取还贷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②选择按月提取还贷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卡、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情况表,缴存银行与贷款银行不一样时需提供在缴存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储蓄卡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储蓄卡账户基本信息)、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③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自有资金部分提前还款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提前还款后的月还款计划表、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珠海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条件

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1、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起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月缴存额不低于珠海市最低月缴存额标准。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合肥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贷款条件

大家都知道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如果你想办理购买新建商品房担保贷款,那条件到底有哪些呢?小编为你整理好了,快来看看你符不符合吧!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 .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珠海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网上办理流程

缴存职工通过珠海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栏目,点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按钮。

第一步:缴存职工通过珠海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栏目,点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按钮。

第二步:点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按钮后,弹出申请须知,客户勾选已阅读后点击确定按钮通过,即可进入贷款录入界面。

第三步:客户填写完相关贷款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后,如成功,将弹出温馨提示显示一个预受理单号,并自动生成一条短信模板发送至主贷人填写的手机号码;如失败,将弹出失败原因。


甘肃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额度

本文带大家了解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包括提取范围、提取要件、提取时限及提取额度,详见正文。

提取额度

缴存职工本人、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套自住住房贷款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还款期内缴存职工本人、共同借款人、配偶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视同提取额合并计算。

提取时限


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2021年8月4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发布了《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统一业务操作,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回收、担保、贷后等管理工作。


揭阳市个人住房贷款相关问题一览

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需求,揭阳市调整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目,一起来看看吧。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从30%(二手房40%)调整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手房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6个月(含)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从60%调整为首付比例不低于为30%(二手房40%);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基准利率。

三、提高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职工,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限上浮10万元,即可由现行个人20万元、两人35万元,调整为个人最高可贷额度30万元、两人45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和新房评估。


丹东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丹东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身借款人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借款人如协议离婚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判离婚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借款人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各自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可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登录公积金网站下载),并附近三个月工资条;

3、《丹东市商住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可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丹东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珠海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近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珠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详情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2〕226号),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3.1%


湖州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申请

申请人应携带本办法规定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或相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提出“按年商贷提取”申请。

(一)申请人应携带本办法规定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或相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提出“按年商贷提取”申请。

(二)公积金中心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对“按年商贷提取”申请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打入申请人指定银行卡。


廊坊住房公积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材料

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银行19位一类借记卡。

1、贷款合同

2、购房合同(机打备案合同)或房本或契税凭证(任选其一)

3、还款记录(用银行卡还款的:到银行打印近半年的实际还款记录,还款时间不足半年的有几个月打几个月的;用还款存折还款的:携带存折原件并确保有名字的存折首页和近半年的实际还款记录,还款时间不足半年的有几个月提供几个月的;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之间有提前还款的:还需要提供提前还款记录)


珠海首套住房贷款是指首套房还是第一次贷款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是指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且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首套住房套数认定: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相关材料:


合肥住房公积金还住房贷款提取要注意什么

合肥住房公积金还住房贷款提取有哪些注意事项?合肥住房公积金还住房贷款提取该注意什么?现在就跟合肥小编来了解一下吧,更多关于合肥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请关注合肥。

①委托法定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或民政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②委托用人单位代办提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本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时需出具提取人、代办人身份证。单位统一办理转回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所有表格均可在合肥公积金网站(


湖南省直公积金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须知

合肥住房公积金还住房贷款提取有哪些注意事项?合肥住房公积金还住房贷款提取该注意什么?现在就跟合肥小编来了解一下吧,更多关于合肥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请关注合肥。

①委托法定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或民政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②委托用人单位代办提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本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时需出具提取人、代办人身份证。单位统一办理转回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所有表格均可在合肥公积金网站(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

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保障作用,支持我市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改善住房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阳江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由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下简称“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贷款。


湖州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流程

申请人应携带本办法规定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或相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提出“按年商贷提取”申请。

(一)申请人应携带本办法规定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或相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提出“按年商贷提取”申请。

(二)公积金中心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对“按年商贷提取”申请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打入申请人指定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