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详细申请指南请查看正文。
一、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省直中心或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含长沙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贷款条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长沙、株洲、湘潭、省直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无需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职工可以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办理。
更新时间:2023年3月10日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长沙、株洲、湘潭、省直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无需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职工可以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办理。
拓展信息: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我中心和省直中心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即只要夫妻一方存在公积金贷款记录2次及以上的,职工家庭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1次贷款记录,即主借款人和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的配偶各算1次贷款记录,但配偶在贷后与主借款人形成夫妻关系作为共同还款人加入公积金贷款的,则该笔公积金贷款不算入配偶的贷款次数。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拆迁安置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取1次,自拆迁安置购房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购买拆迁安置房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时限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拆迁安置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取1次,自拆迁安置购房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购买拆迁安置房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时限

河北省直公积金可以通过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办事服务大厅查询,进入官网后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
查询入口:
注:如检测到您未安装或未开启“河北CA数字证书助手”,导致网厅不能正常使用!
1、请您确保“河北CA数字证书助手”已安装在您电脑上并处于开启状态。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等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现场签署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等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现场签署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长沙可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长沙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业务大厅,还可以下载“我的长沙”app或支付宝渠道进行查询类型。
查询入口:
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在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南昌购买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款多少?
(1)在南昌市城区购房,单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职工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在南昌县、湾里区购房,单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3)在安义县、进贤县购房,单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便民举措,开通网上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超方便!
申请对象
凡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含主贷人及配偶),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申办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均可网上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的,在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即可在线申请;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在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后可在线申请。

根据省直公积金中心相关消息,关于商转公直转政策,省直中心的通知近期会出台,实施时间将与长沙中心同步,后续请以官网通知为准。
更新时间:2023年5月6日
根据省直公积金中心相关消息,关于商转公直转政策,省直中心的通知近期会出台,实施时间将与长沙中心同步,后续请以官网通知为准。


湖南省直公积金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湖南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省直中心网站下载或营业部领取。
2、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在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通过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领取数字证书。
一、适用对象
在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二、办理材料

缴存人或其配偶在长沙地区范围内购买普通自住房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在未结清贷款前,可申请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要求:
①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含)以上;

职工工作单位变动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去办理该项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等材料。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三章缴存中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三条。
二、申请条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1、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2、职工所在单位因破产、撤销、解散、分立或合并而终止或注销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在单位终止或注销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转移至省直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未办理的,省直中心可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集中封存户;
3、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但已经离岗停职或暂停发放职工工资的,单位应当自职工离岗停职或暂停发放工资之日起30日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