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提取时限及额度如下:
提取时限: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
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