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应该怎么查询?网上查询时密码忘记了怎么办?你是否曾经在查询公积金账户时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呢?临沂为你带来临沂住房公积金查询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该中心有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回复密码或者修改密码。
网上查询时无法登陆,显示没有注册的身份证号?
需要找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银行补录身份证号就行。
临沂没有在企业工作的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啦!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满足年龄条件、社会保险缴纳条件等才能办理。
缴存条件
1)年满18周岁;
2)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临沂不少朋友买了小产权房,想要以此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小产权房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是无法以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以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上限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商转公”贷款和单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上限维持50万元不变。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为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1、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上限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临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包括个人与单位的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封存、补缴、转移、单位信息变更、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查询等。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手续齐全情况下,可当场办理。特殊情况不超过 3 个工作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办理对象
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缴存单位及职工
办理材料
临沂为你解读丧失劳动力提取公积金材料,包含政策原文以及解读,具体内容请查看正文。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5〕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缴存职工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临沂“容沂办市民云”手机APP中有关于住房公积金查询的服务,其中便有一项“贷款计算器”,可以计算各种贷款月还款额、利息等。
查询入口:“容沂办市民云”手机APP
查询流程: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容沂办市民云”APP;或者打开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并下载APP。
临沂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金额。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金额。(2022年7月12日起执行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二、申请材料
1.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的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②职工本人银行卡(一类卡),③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自购房合同备案生效之日起3年内),④首付款支付凭证,⑤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临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包括个人与单位的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封存、补缴、转移、单位信息变更、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查询等。办理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开户表、封存表等,每种业务各不相同,请您仔细比对准备材料。
1)单位缴存登记
①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原件;
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中低收入职工购房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临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临沂为您解答。
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临住字〔2015〕35号》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一)不得高于临沂市最高贷款额度 40 万元;(*注:第一条现已更改为50万元)
2022年6月27日起,临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之一修改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放宽条件,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临住字〔2020〕76号)第六条,“(一)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调整为“(一)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其他贷款申请条件不变。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市直服务大厅、各县区分支机构设立咨询岗,那么具体地址在哪里呢?咨询电话是多少?临沂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市直服务大厅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京路8号)
咨询电话:0539-8770310 0539-8770315 0539-8770320
临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求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方可申请,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职工本人银行卡(一类卡)等,详见正文。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应大于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规定的租房提取额度。
二、申请材料
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住房需求,减轻广大缴存职工购房压力,临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联合受委托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业务。原先参与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是没有办法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
不可以!按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原商业贷款结清,属于购房贷款行为已结束,无法使用原购房合同再重新申请该住房的按揭贷款,所以无法办理。
》》》拓展阅读
?临沂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临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根据提取条件具有不同的额度限制,如购买自住房,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
临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需要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前往各区县公积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等待受理人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当场即可办结。
(一)接收材料
窗口收件。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
(二)审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