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
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此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比普通商业贷款利息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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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