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必须得交吗?用人单位必须得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哪些单位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临沂为您解答。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它覆盖符合缴存条件的用人单位内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单位性质如何,无论其家庭收入怎样,无论其是否已有住房,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缴存部分,这部分属于职工工资;二是单位每月为职工个人缴存部分,这部分实质上是单位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每名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这两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主要基于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即工资性。住房公积金不属于职工福利,这个概念不能模糊。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什么时候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不是从入职之日起开始缴存呢?临沂为您解答。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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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许多职工每个月都要缴存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到底有什么用?可以拿来干嘛?这是很多人的疑问。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
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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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9日,临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条例第十三条贷款担保方式作出修改,新增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可以用所购房产抵押的担保方式。
2019年6月19日,临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条例第十三条贷款担保方式修改如下:
1)房产抵押
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可以用所购房产抵押。应使用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职工在规定情形内才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详见正文。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维护缴存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等有关规定,结合临沂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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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 按月按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报材料:

临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在《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针对不同情况可对贷款人年限进行延长。
1)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但不得超过最长贷款年限 30 年;
2)购买二手住宅商品房的,贷款年限还不得高于房产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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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临沂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对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做出了调整,发布了相关通知,来看一下具体情况。
除市辖区外下辖九县:1550元-19070元;
市辖区:1730元-19070元
2020年临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根据规定,临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应一致,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应一致,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拓展阅读
?临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临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以及不同情况下分别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正文。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
2)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点击查看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低息贷款,许多人在购房时会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要哪些材料呢?临沂为您解答。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低息贷款,许多人在购房时会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要哪些材料呢?临沂为您解答。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各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所区别,现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自2016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年终一次性奖金、住房补贴等项目。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各5%,不得超过各12%。

需要办理临沂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分别向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按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市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分别对贷款条件进行审批等程序,符合条件的即可申请贷款。
1)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应分别向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按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组合贷款应按规定分别审批:
①市公积金中心按照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审批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后将《临沂市个人组合贷款申请表》转给受委托银行

临沂为你解读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材料,以及具体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及材料,详情请参照原文。
2.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质,1份):
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直接持身份证办理;签约按月提取冲还贷的,持身份证和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银行卡;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1年内的还款明细及贷款余额证明。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