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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公积金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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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流程

湖州市公积金贷款流程

购买现房贷款

1、贷款申请:借款人及共有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购买二手房的,买卖双方需在申请贷款前到公积金中心签订《买卖双方付款约定书》;

2、贷款受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与借款人面谈,并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贷款;

3、贷款确认:借款人及共有权人到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及《划款通知单》;

4、办理权证:借款人持《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结清房款、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设定房屋抵押登记,将抵押权证取件单交公积金中心;

5、办理划款:借款人在《划款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心及银行办理贷款划款手续。

6、办理入住:借款人持银行划款凭证到售房单位办理入住手续。

购买期房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及共有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贷款受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与借款人面谈,并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贷款;

3、贷款确认:借款人及共有权人到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出具《划款通知单》;

4、抵押预登记:借款人委托中心办理房屋抵押预登记;

5、贷款担保: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定《借款保证合同》;

6、办理划款:借款人在《划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心及银行办理贷款划款手续;

7、抵押变更:借款人须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住房交付之日起的3个月之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抵押变更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交售房单位,由售房单位转交公积金中心。

购买二手房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及共有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贷款受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与借款人面谈,并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贷款;

3、贷款确认:借款人及共有权人到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出具《划款通知单》;

4、办理权证: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设定房屋抵押登记,将抵押权证取件单交公积金中心;

5、贷款发放: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在《划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心及银行办理贷款划款手续;

6、贷款偿还:借款人自贷款发放次月起,每月20日前按时将贷款本息存入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及共有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贷款受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与借款人面谈,并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贷款;

3、贷款确认:借款人及共有权人到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出具《划款通知单》;

4、办理权证:转贷借款人筹资提前还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撤销原银行贷款的住房抵押登记,并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将抵押权证取件单交公积金中心;

5、贷款发放: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在《划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心及银行办理贷款划款手续;

6、贷款偿还:借款人自贷款发放次月起,每月20日前按时将贷款本息存入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贷款材料

1、借款人及其房屋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2、借款人及其房屋共有权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

3、贷款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湖州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

购买商品房的

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和已支付不低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付款凭证;

购买拆迁安置房屋的

提供房屋拆迁协议和支付不低于房屋调换补差价规定比例的付款凭证;

购买二手房的

提供购房合同、《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通过拍卖程序购房的

提供有效的购房证明和已支付房款的有效证明,《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的

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信用良好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抵押价值评估单》、《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

提供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契税证》;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含借款抵押合同)和贷款银行提供的申请转贷日前一年的还贷记录,如还款尚未满一年则提供申请转贷日前的全部还款记录(需银行信贷部门盖章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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