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如实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除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商业银行实名借记卡等。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
1、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手续;
2、工程预算;

具有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建造住房的两年以内相关文书,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住房总价款,同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
申请条件:具有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建造住房的两年以内相关文书,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住房总价款,同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
注:一套房可取可贷,二套房或取或贷,三套房禁取禁贷。
拓展阅读: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提取时限

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
1、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
2、大修自住房的自C、D级《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不同房屋提取之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
3、职工家庭在湖南省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申请提取的,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所在地应为夫妻一方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

南阳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体对象如下: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南阳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携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豫建金管〔2015〕31号)第八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时需要携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用于还款的I类借记卡;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建、修住房的支付凭证;项目工程造价预算;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贷款资金划款约定;收款人账户;收入证明。
以上材料除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外,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海宁小编为您整理了海宁公积金贷款材料及程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面谈→审批→签约→抵押→放款
办理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安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贷款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安顺为您带来的整理。
(1)所建住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2份。
(2)施工合同、工程预算书复印件各2份
2、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内江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办理地点有市本级两区、资中管理部、隆昌管理部、威远管理部四个地点,地址和电话详见正文。
办理地点:
1、市本级两区: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局2楼74-82号窗口
2、资中管理部: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一段146号金山一品小区27号楼5楼(电话:0832-5526965)

内江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详见正文。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 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账户属于正常状态;住房公积金欠缴不超过6个月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账户属于正常状态;住房公积金欠缴不超过6个月;
(二)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建房协议、建房工程预算原件,建房材料和工人工资付款证明原件;24个月以内房屋竣工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提出贷款申请。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扬州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身份证、申请表、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手续等。
办理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面签单身承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户口簿;

你们知道在合肥建造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一些什么材料吗?想知道的朋友看看下面由合肥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一些相关信息,说不定能帮到你呢。
2、申请人身份证,需查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或户口簿,需查验,复印件一份,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需查验,复印件一份,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和农村集镇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合肥公积金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有哪些条件?合肥公积金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有哪些材料?合肥公积金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有什么流程?更多关于合肥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请关注合肥。
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
申请人身份证
需查验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
结婚证或户口簿
需查验
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需查验

缴纳郴州公积金的职工符合相应的提取条件,并携带相应材料,到办理窗口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可进行下一步,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拓展阅读:
郴州哪些人可以提取公积金建造自住房?
申请对象:建造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额度=购地款+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价格。
权属属于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时限及提取额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额度=购地款+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