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如:户口本、结婚证;
(二)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点击查看:南阳公积金贷款详细材料
办理步骤如下:
步骤一:
借款人应到委托人处填写《南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
步骤二:
提交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表、本人和保证人身份证(户口薄)以及第五条规定的证明资料交委托人处审查。
步骤三:
等待通知: 委托人收到个人贷款申请表及其他证明资料后,进行初审,并于15日之内做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步骤四:
签订合同:初审完毕后,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对于调查符合规定的,借款人须与受托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步骤四:
银行放款:受托银行收到《委托贷款通知》,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划款方式进行资金划拨。
办理图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