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网上办理,需要持身份证、《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租授权、承诺书(试点版)》材料预约前往指定银行网点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要件材料预约前往指定银行网点办理→银行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至出租人指定银行账户。此后每月按照约定时间自动转账。
办理材料
南宁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线上办理对象为该笔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本文为带来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对象信息。
例:黄女士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当初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未婚,现黄女士的丈夫王先生也是南宁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在黄女士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后,王先生可到南宁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前台签订《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协议》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承诺书》,办理该笔公积金贷款的按月对冲还款业务。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对象: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线上办理对象为该笔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
南宁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线上办理对象为该笔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本文为带来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对象信息。
例:黄女士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当初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未婚,现黄女士的丈夫王先生也是南宁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在黄女士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后,王先生可到南宁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前台签订《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协议》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承诺书》,办理该笔公积金贷款的按月对冲还款业务。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对象: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线上办理对象为该笔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
为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泸州公积金12月起可以按月提取啦!
2、借款人及其配偶办理: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各自名下有效银行卡原件。
①目前,银行卡应提供在泸州市行政区域取得的工(中国工商银行)、农(中国农业银行)、建(中国建设银行)三家商业银行的有效I类账户卡,后期收款银行范围如有调整的另行通知。
②申请人确无法自行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方或单位专管员代办签约手续,代办时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双方签字确认的《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原件。
2023徐州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扩大承办银行范围,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银行基础上,新增江苏银行徐州分行、招商银行徐州分行为此项业务承办银行。
扩大承办银行范围,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银行基础上,新增江苏银行徐州分行、招商银行徐州分行为此项业务承办银行。
徐州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办理对象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主借款人及其配偶。
宿迁按月提取还商业贷款的金额与所贷银行有关,建行(全国范围)和农行(全省范围,不含苏州)规定金额相同,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二、其他银行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各缴存账户可用余额(即扣除缴存账户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6倍以外的金额)与协议期间还款计划表中月还款额(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按还款计划表协议期间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还款额平均值计算)二者中的较小值。协议有效期最长为三年。
协议到期后,职工提供以下材料可续签: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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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对象
泸州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余额尚未结清的职工(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业务流程
为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泸州公积金12月起可以按月提取啦!
1、申请人任何一人公积金账户注销(含转出泸州市行政区域);
2、申请人已结清公积金贷款本息,完成最后一次提取执行;
3、申请人任何一人公积金账户被冻结、被纳入黑名单等管理;
满足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租赁广州“按月还房租”试点项目住房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在租住房屋实际居住可以按月还房租提取。
1.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2.租赁广州市“按月还房租”试点项目住房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3.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
为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泸州公积金12月起可以按月提取啦!
申请人仅为借款人的:
提取执行时从其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中提取,账户可用余额小于前一个月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下同)的,按实际可用余额提取,不足部分不予补提。
申请人为借款人及其配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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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仅为借款人的:
提取执行时从其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中提取,账户可用余额小于前一个月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下同)的,按实际可用余额提取,不足部分不予补提。
申请人为借款人及其配偶的:
缴存人在广州没有产权房或者租房自住,“按月还房租”试点项目住房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在租房里实际居住的可在租赁期内可前往指定银行网点办理申请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转入出租人指定账户用于支付租金。
缴存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转入出租人指定账户用于支付租金:
1、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2、租赁广州市“按月还房租”试点项目住房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南京公积金省市互联委托逐月划转还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等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划账还款。
南京公积金省市互联委托逐月划转还商业贷款
①商业贷款银行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公积金中心共同的合作银行: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商业贷款银行只是南京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由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后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②商业贷款银行只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合作银行:由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后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根据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还房租试点办理要求,该公积金提取需要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缴存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转入出租人指定账户用于支付租金:
广州试点按月还房租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身份证、《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租授权、承诺书(试点版)》。
2.《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租授权、承诺书(试点版)》;
3.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
宿迁夫妻按月还贷,两人缴存地不一样,只需到主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申请业务即可。
夫妻双方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商业贷款”业务的,只需到主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申请业务。
2.缴存人申请成功后,每个月的提取金额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申请人申请成功后,于次月15日从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划转相应金额到缴存人约定的银行卡。划转金额为申请人划转当日(每月15日)账户余额(扣除申请人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6倍以外的金额)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上月已归还金额二者中的较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