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起,全国范围内工行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的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均可签约办理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根据泰州市公积金中心5月16日发布的公告内容:
2022年5月16日起,全国范围内工商银行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的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均可签约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
业务流程及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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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一手房贷款,二手房贷款、组合贷款满一年的可以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
申请条件:
1、贷款品种符合规定。
缴存人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与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可申请办理按月租房提取。
“按月租房提取”指职工可每月提取当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的一种提取类型,改变了以往一年只能提取一次的提取限制,将有助于职工缓解租房资金压力。
办理条件
缴存人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与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可申请办理按月租房提取。
本文详细介绍了职工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欢迎阅读!
第二条职工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以下简称委托划转还贷),是指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受托银行,依据委托人上月实际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按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资金到还贷储蓄账户中,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种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委托人是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受托银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委托划转还贷的管理工作,受托银行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划转工作。
第三条 委托划转还贷须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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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人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主动申请委托划转,并经所在单位盖章认可。
(二)委托人夫妇双方均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地点同在一县市的,须双方共同委托。夫妇双方缴存地点分别在两县市的,只能借款人一人委托,其配偶暂不具备委托条件。
(三)委托人委托按月划转的住房公积金如小于月还贷额,每月应在贷款银行扣款还贷日前向还贷储蓄账户存入补充资金,保证每月足额还款。
宿迁夫妻按月还贷,两人缴存地不一样,只需到主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申请业务即可。
夫妻双方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商业贷款”业务的,只需到主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申请业务。
2.缴存人申请成功后,每个月的提取金额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申请人申请成功后,于次月15日从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划转相应金额到缴存人约定的银行卡。划转金额为申请人划转当日(每月15日)账户余额(扣除申请人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6倍以外的金额)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上月已归还金额二者中的较小值。
台州何时对职工缴存账户进行按月提取还贷呢?需要关注账户余额吗?如缴存账户余额不足,怎么办?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1、管理中心于每月上中旬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内余额用以偿还借款人上月偿还贷款的本息。
2、申请人需关注每月还贷额及缴存账户余额情况,自行确认缴存账户余额是否充足,如不足,应及时在原已指定的银行还款账户(卡或存折)中存入当月应还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银行组合贷款的本息合计额,确保每月正常还款。
》》》推荐阅读:
异地公积金贷款无法办理对冲业务,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异地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
异地公积金贷款无法办理对冲业务,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异地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
附异地贷款城市:
《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包括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其中16个省外签约城市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其中岳阳、株洲、湘潭按省内城市异地贷款办理,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泰州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自2021年10月12日开始施行,申请人办理成功后,市公积金中心每月15日提取相应资金并划转至职工指定的银行卡内。
答:职工提供的住房商贷信息应当能够通过公积金中心与住房商贷银行的数据共享接口查询并核验到,首批试点运行的商贷银行为建设银行江苏分行(除苏州地区外),后续新增商贷银行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
2. 职工提供的银行借记卡的范围?
答:提供的银行借记卡为职工偿还商业贷款所用的银行借记卡。如职工偿还商业贷款的银行卡发生变更的,请及时至公积金中心办理银行卡变更手续。
徐州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办理对象: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主借款人及其配偶。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主借款人及其配偶。
徐州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办理条件:
①职工提供的住房商贷、银行借记卡、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等信息应当能够通过市公积金中心与相关数据共享接口查询并核验到;②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无冻结、无担保、无公积金贷款情况;③提取还贷人申请按月还商业贷款时为正常还款、无逾期;④提取还贷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必须还款6个月以上,且提取还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数大于商业银行贷款月应还本息12倍。
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阳江市范围内贷款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并申请了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详见下文。
一、办理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阳江市范围内贷款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并申请了住房贷款的。
二、办理时限及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阳江市范围内贷款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并申请了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详见下文。
一、办理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阳江市范围内贷款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并申请了住房贷款的。
二、办理时限及提取额度
职工委托按月划转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办事流程是怎样的?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别担心,就由小编帮你解决这些问题吧!
1、公积金贷款并且房屋产权办妥抵押;
2、委托人(借款人及其配偶)自愿申请委托,且所在单位签章。
3、委托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必须每月在15日前汇缴入中心。
南昌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具体怎么办理呢?在哪里办理呢?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呢?
中心以贷款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的对冲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其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当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月还款额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须在还款日前将月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内,确保正常还款。
办事程序: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中行业务受理网点柜台申请,并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
办理所需材料:
徐州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政策开始时间: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试行。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商贷申请自委托偿还商贷协议书签订后的次日起生效,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终止:
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试行。
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商贷的终止
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商贷申请自委托偿还商贷协议书签订后的次日起生效,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终止:
南宁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是指申请人使用其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余额每月定期冲抵公积金贷款当月应还本息的还款业务。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月还款应按以下顺序依次执行扣款,扣款账户余额不足时自动往下顺延:
(一)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