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泸州公积金12月起可以按月提取啦!
2、借款人及其配偶办理: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各自名下有效银行卡原件。
①目前,银行卡应提供在泸州市行政区域取得的工(中国工商银行)、农(中国农业银行)、建(中国建设银行)三家商业银行的有效I类账户卡,后期收款银行范围如有调整的另行通知。
②申请人确无法自行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方或单位专管员代办签约手续,代办时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双方签字确认的《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原件。

广州试点按月还房租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身份证、《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租授权、承诺书(试点版)》。
2.《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租授权、承诺书(试点版)》;
3.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

宿迁按月提取还商业贷款的金额与所贷银行有关,建行(全国范围)和农行(全省范围,不含苏州)规定金额相同,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二、其他银行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各缴存账户可用余额(即扣除缴存账户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6倍以外的金额)与协议期间还款计划表中月还款额(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按还款计划表协议期间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还款额平均值计算)二者中的较小值。协议有效期最长为三年。
协议到期后,职工提供以下材料可续签: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南京公积金省市互联委托逐月划转还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等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划账还款。
南京公积金省市互联委托逐月划转还商业贷款
①商业贷款银行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公积金中心共同的合作银行: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商业贷款银行只是南京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由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后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②商业贷款银行只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合作银行:由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后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为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泸州公积金12月起可以按月提取啦!
一、业务对象
泸州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余额尚未结清的职工(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业务流程

为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泸州公积金12月起可以按月提取啦!
1、申请人任何一人公积金账户注销(含转出泸州市行政区域);
2、申请人已结清公积金贷款本息,完成最后一次提取执行;
3、申请人任何一人公积金账户被冻结、被纳入黑名单等管理;

为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泸州公积金12月起可以按月提取啦!
申请人仅为借款人的:
提取执行时从其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中提取,账户可用余额小于前一个月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下同)的,按实际可用余额提取,不足部分不予补提。
申请人为借款人及其配偶的:

为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泸州公积金12月起可以按月提取啦!
申请人仅为借款人的:
提取执行时从其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中提取,账户可用余额小于前一个月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下同)的,按实际可用余额提取,不足部分不予补提。
申请人为借款人及其配偶的:

按月还房租提取公积金(试点)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小北路支行(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60号103房)、建设银行海珠支行赤岗支行(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2号首层)。
建设银行小北路支行(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60号103房)、建设银行海珠支行赤岗支行(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2号首层)。
?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以银行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按月还房租提取公积金(试点)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小北路支行(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60号103房)、建设银行海珠支行赤岗支行(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2号首层)。
建设银行小北路支行(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60号103房)、建设银行海珠支行赤岗支行(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2号首层)。
?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以银行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南宁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贷款发放后于第一个还款日开始每月自动对冲。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一)申请贷款时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贷款发放后于第一个还款日开始每月自动对冲。
(二)偿还贷款时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贷款发放后,申请人可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审批通过后于下一个还款日开始每月自动对冲。如在还款日当天办理的,审批通过后于下个月的还款日开始每月自动对冲。

暂未全面推行。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广州市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园东”社区推出按月还房租提取新业务试点。
广州市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园东”社区推出按月还房租提取新业务试点。
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给收租方用于支付房租。
按月还房租业务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广情况逐步铺开。

宿迁夫妻按月还贷,两人缴存地不一样,只需到主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申请业务即可。
夫妻双方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商业贷款”业务的,只需到主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申请业务。
2.缴存人申请成功后,每个月的提取金额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申请人申请成功后,于次月15日从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划转相应金额到缴存人约定的银行卡。划转金额为申请人划转当日(每月15日)账户余额(扣除申请人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6倍以外的金额)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上月已归还金额二者中的较小值。

按月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要满足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我市缴存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住房贷款未结清且没有逾期等等条件。
1、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我市缴存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在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住房贷款未结清且没有逾期
申请人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查询贷款还款情况;

根据广州公积金按月还房租试点办理要求,提取额度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
提取频次:申请审核通过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直接转入出租人指定银行账户用于支付租金。
提取额度: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
?事项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