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出境定居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2.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司法冻结;
3.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提取资金须先用于偿还中心贷款或所担保的贷款。
(二)必备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出国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3. 申请人的一类银行卡。
(三)提取对象及额度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四)办理时限
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需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及时办理。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终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