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东营市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2.审核
东营市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表》点此下载
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
3.劳动关系变动证明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办事地址: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东城黄河路218号);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B座1楼东厅(东营区东城府前大街59号);
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黄河路与庐山路交叉路口向南300米路东华泰国际金融中心B座南侧裙楼);
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河口区河聚路20号);
垦利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垦利区广兴路民丰湖北岸,原垦利区全民健身中心A馆);
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广饶县花苑路以北,民安路以东);
利津县财政局办公楼北楼4楼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秋:上午08:30-11:30 下午 14:00-17:30
冬春: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电话咨询
市直管理部 05468336017
开发区管理部05468336865
东营区管理部05468203017
广饶县管理部05466443705
垦利区管理部 05462568037
利津县管理部 05465626532
河口区管理部 05463661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