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受疫情影响的我市注册缴存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最高月提取额由15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
扬州公积金办事指南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受疫情影响的我市注册缴存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