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额和上一年度乐山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2022年度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633元、下限为1970元;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715.96元,下限各为98.5元。
二、上述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额和上一年度乐山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2021年度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053元,下限为1650元;2021年度本市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最高各为2526.36元,最低各为83元。
二、上述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一年度乐山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额计算,2020年度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767元,下限为1650元;2020年度本市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最高各为2372.04元,最低各为83元。
二、上述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