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公积金提取分为多种情况,且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网上办理提取。不同情形下的办理流程来看正文。
1、柜面办理。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2、网上办理。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本地购房提取。
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

为了方便还贷,公积金缴存职工会委托银行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还公积金贷款,还贷顺序具体规定如下。
①商业贷款银行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公积金中心共同的合作银行: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商业贷款银行只是南京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由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后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②商业贷款银行只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合作银行:由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后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南京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

本人或配偶在长三角地区购房,且在长三角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规定的提取条件,购房地与缴存地不是同一城市也可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提取。
1.进入页面后,请先按提示进行身份验证,随后阅读办理影须知并同意授权承诺。

2.填写提取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公积金缴存信息;若申请人已婚,则需要同时填写配偶信息,并确认配偶是否作为共同提取人。(若配偶作为共同提取人,夫妻两人需满足在同一缴存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点击下一步后需要配偶进行身份认证)


职工将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递交给原单位,有原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来看详细步骤及注意事项。
2.将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递交给原单位,由原单位统一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或携带相关材料到缴存银行柜面办理个人转移。
注意:个人账户已封存职工,可直接携带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身份证到新单位缴存银行办理,具体缴存银行网点可咨询新单位分管公积金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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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将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递交给原单位,有原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来看详细步骤及注意事项。
2.将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递交给原单位,由原单位统一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或携带相关材料到缴存银行柜面办理个人转移。
注意:个人账户已封存职工,可直接携带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身份证到新单位缴存银行办理,具体缴存银行网点可咨询新单位分管公积金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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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官或士官的根据已有住房套数同档次个人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
注意事项:

南京若为产权人家庭成员(包括产权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及还贷提取。
南京若为产权人家庭成员(包括产权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及还贷提取。
注意事项
1、同一套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后12个月内,如再次发生交易行为的,不得办理购房提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
首套房利率:
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6%,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1%。

个人可在南京公积金app办理手机号和缴存年月修改,单位办理要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以下是办理流程。
单位办理
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公积金归集→单位基本资料变更→数据录入后提交→提交成功后,打印《单位基本资料变更回单》。

个人办理

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租房,需要同时满足公积金缴存时长及住房情况。
拓展阅读: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因退休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后,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长三角地区还可以网上办理。
离退休职工在申请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可登录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依托跨区域数据共享,即可实现离退休公积金提取“零材料、零跑动、零等候、实时办”。
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更多办理方式:
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将离休、退休职工账户封存后,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提取。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三个工作日内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南京骨气或个人提取公积金租房在建设银行手机app办理、南京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南京公积金APP等平台办理。
南京公积金中心在建设银行手机银行平台推出租房提取业务。
操作流程:点击查看
注意事项:

南京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线上线下办理材料相同,职工结婚证或单身声明线上可以信息确认。
2、身份证;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线上提取租房公积金:点击查看

职工离休、退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来看正文。
1.我的南京APP
打开“我的南京”app,点击“我的”——“公积金”——点击“业务大厅”,进入“业务大厅”后,点进“离退休提取”;(个人由于租住商品房,完成对个人账户进行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本交易需实名认证后才可操作。)
2.南京公积金APP

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签订省市互联委托逐月划还商贷协议。
一、商业贷款银行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公积金中心共同的合作银行
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商业贷款银行只是南京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由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后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二、商业贷款银行只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合作银行

和银行签订协议,每月以报销方式自动将公积金账户中部分金额划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
职工和配偶分别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级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有商业贷款的,可以通过签订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商业贷款协议,每月以报销方式自动将公积金账户中部分金额划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
>>办理流程
南京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