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市缴存职工委托市公积金中心,在其偿还住房商贷期间,依据其每月偿还住房商贷情况,于次月20日(节假日顺延)提取其缴存账户中的部分资金,并划转至本人指定银行借记卡账户中。
2.办理对象:住房商贷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
3.办理条件:①所提供的住房商贷、银行借记卡、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等信息应当能够通过市公积金中心与相关数据共享接口查询并核验到;②无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③当前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④未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或已解除担保责任;⑤账户未被冻结;⑥未签约其他还贷方式;⑦所提供的住房商贷当月没有公积金转账偿还记录;⑧正常缴存公积金。
注意事项:①如职工及配偶有在偿的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应当优先委托偿还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申请委托逐月提取。②已绑定其他还贷提取方式的职工,应当先解除绑定,再申请委托。

只要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临时性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均可参加公积金。
补充介绍:
扬州市先后出台《扬州市进城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新市民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年来,越来越多在扬生活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到了制度红利。

只要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临时性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均可参加公积金。
补充介绍:
扬州市先后出台《扬州市进城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新市民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年来,越来越多在扬生活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到了制度红利。

扬州租房办理公积金提取线上任何时候都可以办理,线下在公积金中心工作时间内可办理。
1月1日——12月31日
?线上:任何时候(系统升级维护等特殊情况除外)
?线下: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周六上午半天及法定假日增时服务半天(具体时间以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提供当地不动产(房产)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住房产权登记的信息记录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单身职工需要说明婚姻情况的,提供单身承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要求说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等材料,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说明材料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委托办理(代办)的,应当办理提取转账,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人的身份证及商业银行借记卡。

扬州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等,办理地址+入口见正文。
个人业务: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单位业务:单位网厅登录地址(http://58.220.193.178/hfmis_wt/login)
线下:各分中心、管理部“跨省通办”专窗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当地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和工程预算。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单身职工需要说明婚姻情况的,提供单身承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要求说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等材料,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说明材料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委托办理(代办)的,应当办理提取转账,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人的身份证及商业银行借记卡。

扬州住房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或公积金贷款。
补充内容: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或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是指:原有房屋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进行改造的工程。主要适用于主体结构全部或大部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的房屋。
大修是指:需牵动或拆除部分主体和房屋设备,但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20%以上的工程。主要适用于主体结构严重损坏,有倒塌或有局部倒塌危险的房屋。

职工为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需提供本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且在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2、职工为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提供本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且在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为特困职工的,提供本市(县、市、区)总工会部门发放、且在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证》;

扬州个人缴存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上下限,由个人缴存者自行申报。
补充内容:2022缴存基数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月缴存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2280元,最高不超过26800元。
2.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后第二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提取人的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等材料。
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2、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不含商住楼和用于营业目的住房):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提供建设(房产)行政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达到规定的首付比例的有效付款凭证;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扬州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商贷尚未结清,符合公积金贷款等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
申请商转公贷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商业贷款尚未还清;
(2)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扬州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办理材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关注扬州,了解更多扬州相关信息。
1、《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审批表》(可网上下载);
2、基数调整人员花名册(须提供纸质和电子档)。
注意事项

扬州个人缴存公积金要求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以参加。
?个人缴存:只要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都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员:如:个体工商户、家政服务人员、建筑装修人员、零工劳动者及其他非全日制劳动者;快递外卖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
线上开户流程:点击查看操作流程

江苏医惠保1号参保不限参保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有江苏医保就可以参加。
不限年龄:新生儿及百岁以上老人都能保
不限户籍:无论户籍在哪里,有江苏医保就能保
不限职业:在校学生、退休人群、高危职业都能保

2023年,扬州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通过“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通过“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结合企业实际,填写《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也可到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或通过邮递方式办理。
企业在线上申报或通过其他方式申请的,市公积金中心职能部门按照“即申即享”原则,第一时间核实后审批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