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那些人可以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关于温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温州小编来告诉你!
(一)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其房屋坐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
(三)自有资金部分已符合规定且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在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那些人可以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关于温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相关问题,温州小编来告诉你!
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12345
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一次申请提取的月份(往前)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复提取。
提取额度
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一次申请提取的月份(往前)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复提取。
办理途径
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有哪些方式?不了解没关系,温州总结了相关的信息,快来看一下吧!
1、一次性还款法是指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后,借款人按照提取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的月还款额继续按月还款。
2、停还若干月法是指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后,根据提取的公积金余额与当前月还款额的倍数取整后停还相应月数,停还月数不得超过12个月(即使提取还贷的公积金余额大于12个月的月还款额,停还月数也不得超过12个月)。停还结束后借款人需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内产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结束后的月还款中逐月扣还。
3、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金额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用户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过程中偶尔会碰到一些问题,温州为你列举几个提取常见问题,大家一起来看下:
装修房屋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出具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
02:购买商铺、写字楼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购买商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只有购置自住住宅性质房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外省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在温州购房,如果申请人符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答:符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如何申请办理吧。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温州市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州职工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账户封存或销户手续后,才可办理提取温州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一)职工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
(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账户封存或销户手续后,才可办理提取。
温州职工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账户封存或销户手续后,才可办理提取温州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一)职工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
(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账户封存或销户手续后,才可办理提取。
职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缴存地或户籍地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后,不足部分可由其配偶申请提取。
一、职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缴存地或户籍地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后,不足部分可由其配偶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二、已办理本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申请提取时,借款人缴存账户中应留存不少于12个月的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
偿还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身份证明、借记卡或借记卡号、婚姻证明。
目前温州洞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双职工最高额度为70万、最低(保底)额度为25万元,单职工最高额度为50万。
答:目前洞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双职工最高额度为70万,单职工最高额度为50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温州税务机关对第几套房的认定按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对于首套房认定申请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确定。根据我市现行贷款政策规定,职工申请办理贷款时,根据缴存职工《家庭房屋套数证明》查询情况,若家庭名下只有一套自住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
关于查询房产套数证明需权利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在温州中心不动产档案室窗口开具。开具证明上是几套就是属于几套房产。
另外住户也可以通过线上的查询办法查询
(1)网络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对应市县,点击首页中“房屋”中的“不动产登记服务”,选择“个人登录”再选择“权属证明”填写相关身份信息就可以进行权属证明在线查询下载及打印使用;
温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已于7月1日调整,2022年度,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2022年度,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按12%执行,社会团体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2%执行,企业、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在10%至24%之间自主申报缴存比例,参照单位职工缴存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单位和职工在5%至12%之间自主申报同一缴存比例,由个体工商户全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温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怎么设立?温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设立?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为本单位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小编为您介绍温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一)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二)新设立的单位或单位新录用职工以及从本市行政区域外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单位设立或录用、调入职工之日起的30日内申请办理单位个人缴存(新增)登记;
约定还款日(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扣款失败的,内转还贷协议将暂停执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当月25日再次从借款人原指定的银行还款卡中划扣当月还贷款本息,待还清后内转还贷协议下月恢复执行。
答:约定还款日(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扣款失败的,内转还贷协议将暂停执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当月25日再次从借款人原指定的银行还款卡中划扣当月还贷款本息,待还清后内转还贷协议下月恢复执行。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业务,如何申请办理内转还贷?
可在线申请办理公积金内转还贷业务。具体操作:关注“温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在线服务”—“辅助功能”页面登录后,点击“公积金内转还贷申请”进行办理。
温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已于7月1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1年1-12月份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份的,按实发月份工资总额除以实发月数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同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计算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温州市2021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403元,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3倍的(即28209元),按28209元核定;低于2021年市政府发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2280元/月;乐清市、瑞安市2070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1840元/月)的,按最低月工资标准核定。
2022年度,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哪看?温州为您带来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