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调整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在哪里可以办理?兰州告诉你。
(一)调整缴存比例要件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基数/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
想要把住房公积金需由甘肃省资金中心“自愿缴存人员集中封存管理户”转移至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怎么做?
具体如下:
一、自愿缴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账户信息变更业务。对符合信息变更条件的,业务受理大厅汇总填写《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自愿缴存人员账户信息变更表》一式三份,加盖业务受理大厅印章后,一份与相应要件装订入档,两份于次月3个工作日内报至资金归集部。
二、因自愿缴存人员提供的、属于《扣划清单》内所列信息错误导致扣款不成功的,自愿缴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待信息变更后推迟至次月扣划(上月不再补扣)。
兰州在全市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兰州缴存职工符合相应条件,即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利率分别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组合贷款额度
1.借款人购买首套住房的,组合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组合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以兰州公积金中心的认定规则为准;
兰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哪些情形可以提取兰州公积金?兰州为大家整理了不同情况的提取条件,一起来了解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兰州在全市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兰州缴存职工符合相应条件,即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一)组合贷款额度
1.借款人购买首套住房的,组合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组合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以兰州公积金中心的认定规则为准;
2.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具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兰州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的规定确定,商业贷款额度由商贷银行根据本行规定确定;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迎来新变化,老旧小区住房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文带大家了解申请资料、提取时限和提取额度,详见正文。
申请资料
提取人身份证、新增设电梯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新增设电梯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及新增设电梯费用的分摊协议或方案。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须出具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新增设电梯费用的分摊协议或方案需加盖加装电梯项目所在社区、街道或住建部门公章。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归集提取相关业务进行了调整优化,简化归集提取业务要件19项。详见正文。
一、简化“单位缴存登记”“账户合并”等11项归集业务的“单位介绍信”要件。
二、简化“补缴”、“错账调整”2项业务中“说明情况的相关文件”要件。
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将办理要件由“增值税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简化为“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因免税无法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或契税完税证明无法显示、推算房款总额的,需出具增值税发票或全额付款凭证。
想办理兰州公积金业务,各区业务受理地点在哪,有咨询电话吗,上班时间段是?兰州带你了解
城关管理部
地址:城关区兰州市政务中心4楼公积金业务大厅
电话:0931-8730782 (大厅) 0931-8730768 (汇缴) 0931-4633588 (提取) 0931-4637966 (贷款)
想办理兰州公积金业务,各区业务受理地点在哪,有咨询电话吗,上班时间段是?兰州带你了解
城关管理部
地址:城关区兰州市政务中心4楼公积金业务大厅
电话:0931-8730782 (大厅) 0931-8730768 (汇缴) 0931-4633588 (提取) 0931-4637966 (贷款)
兰州公积金缴存办理手续是怎样的?办理兰州公积金缴存有哪些流程?兰州为你带来详细流程,一起来看看吧。
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单位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
单位录用职工,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设立个人账户。
单位代理人持《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开户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到中心及分中心各业务网点、兰州银行公积金缴存服务网点办理。
兰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指购买兰州市辖区范围内普通自住住房或改善性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一种个人住房贷款模式。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兰州市辖区范围内普通自住住房或改善性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一种个人住房贷款模式。
借款人的住房贷款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部分组成。
贷款对象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组合贷款期限及利率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4年,职工离退休后不得申请贷款。贷款利率分别按照省资金中心、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组合贷款额度
兰州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的贷款期限须一致,组合贷款期限最长30年。具体期限以兰州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期限为准。
兰州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相同,组合贷款期限最长30年。具体期限以兰州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期限为准。
兰州公积金组合贷款额度及利率
(一)组合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可以网上操作啦,缴存职工只需要登录、注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就可以实现全天24小时线上业务办理。
缴存职工只需要登录、注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就可以实现全天24小时线上业务办理,在线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跨城市转移“一键办”。
第一步:在微信中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先按照步骤提示进行登录。
防疫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请选择“网上查询,线上办理”,网上提供多种渠道可以办理。
一、单位网上业务大厅
网厅地址
二维码
在兰州,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利率是多少?兰州为您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按政策规定,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其家庭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基本自住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