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单位应整理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等材料,提交到管理中心审核。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上限规定。每年调整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汇总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依据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办理条件等内容进行阶段性调整,现就调整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二、政策调整的内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新标准执行,具体缴存基数
一、调整时间: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1〕169号),全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从2021年10月1日起,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新标准执行。
二、缴存基数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新标准执行,具体缴存基数
一、调整时间: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1〕169号),全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从2021年10月1日起,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新标准执行。
二、缴存基数

南宁借款申请人办理建行商转公贷款业务前,须先到建设银行南宁园湖支行(园湖路12-3号)提出商贷提前还款申请,取得《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借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关于调整建设银行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
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流程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南宁借款申请人办理建行商转公贷款业务前,须先到建设银行南宁园湖支行(园湖路12-3号)提出商贷提前还款申请,取得《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借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关于调整建设银行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
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流程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按照有关规定,缴存单位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计算职工的缴存基数,于每年缴纳七月份住房公积金时调整一次。
答:按照有关规定,缴存单位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计算职工的缴存基数,于每年缴纳七月份住房公积金时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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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分别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张家口参加公积金的职工,如果需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需要准备些什么呢?下面是张家口小编为您整理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原则上一般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平均工资3倍的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每年的调整时间为年初。
办理材料:
1、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变更清册;

8月25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2022年度常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详见通知内容。
常房金管〔2022〕4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21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对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石家庄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石家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2022年10月1日以前已经发放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具体政策调整和新规详见正文!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1、调整贷款额度。贷款额度由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2、规范异地贷款业务。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设定附加条件限制。

常州单位业务缴存基数或比例调整政策要点是什么?下面由常州为您带来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您。
1、单位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由单位在每年的6月份如实申报,月缴存基数在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一般应保持不变。
2、月缴存基数的上下限不得超过市公积金中心公布的当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标准。
3、目前常州市执行的缴存比例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各10%—12%。

常州单位业务缴存基数或比例调整政策要点是什么?下面由常州为您带来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您。
1、单位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由单位在每年的6月份如实申报,月缴存基数在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一般应保持不变。
2、月缴存基数的上下限不得超过市公积金中心公布的当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标准。
3、目前常州市执行的缴存比例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各10%—12%。

在常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按照“月均账户余额×配贷系数”的方式计算贷款额度,且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答:在常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按照“月均账户余额×配贷系数”的方式计算贷款额度,且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月均账户余额为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60个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满60个月的按60个月计算,符合贷款条件的多个贷款申请人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本市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40;有一人有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10。据测算,按60个月的月均账户余额40倍测算的可贷额度与调整前按账户余额测算的可贷额度基本一致。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按照“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的方式计算贷款额度。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人与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贷款,按相应规则分别计算贷款额度。

自2022年3月7日(含)起,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了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贷款最高额度,其中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常见问题解答详见正文。
问题一:我想购买一套市城区的精装修商品房,购房价格为150万(含装修款30万),贷款额度调整后,我购买这套精装修房屋可以贷款多少钱呢?
答:本次调整后,对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认定方式并未发生变化。装修金额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房屋价格需按毛坯价格计算。
以双职工申请贷款为例,贷款年限为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公贷可贷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可申请组合贷款,商贷部分利率按商贷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即5.39%。本次调整后,可为职工节省约9.05万元贷款利息!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优化二套房套数认定标准、取消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执行低首付政策。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解读:由原来的“双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是50万元”变更为“双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是60万元”。双职工贷款的最高额度提升了10万元,单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维持40万元不变。通过提高贷款额度,既可以基本满足职工的改善性购房需求,也一定程度降低了职工在使用组合贷款时的利息支出。
优化二套房套数认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