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8日
2022年4月26日,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的方案》的实施细则,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8日
2022年4月26日,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的方案》的实施细则,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缴存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详情见正文。
衡阳市关于缴存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为适应社会发展,支持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需求,根据《衡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提取对象和适用范围
衡阳公积金买房贷款的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衡阳为你提供详细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购买家庭首套住房
2.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请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前往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开户业务办理。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办理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中心归集执法科或各管理部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手续。
一、开户所需资料:
1.《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023年衡阳市缴存职工其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之间,即职工和单位月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最高不得高于各12%。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2005年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经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衡阳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的调整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衡阳市缴存职工其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之和不得超过4900元/月,最低月缴存额之和不得低于156元/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0418元/月,最低缴存基数为1550元/月。
衡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目前还没有下调,依然是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答: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没有下调。按原政策执行。
?二套房贷款利率为:
5年以下(含5年):3.025%
衡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目前还没有下调,依然是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答: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没有下调。按原政策执行。
?二套房贷款利率为:
5年以下(含5年):3.025%
衡阳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方式具体是怎样的?衡阳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具体方式有哪些?希望可以帮到你!
答:1.拨打衡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语音查询电话 8367777 、2869333 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
2.登录衡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hysgjj.com 查询;
3.通过衡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营业大厅及各管理部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需要办理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有关人员,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相关办事指南信息请见正文。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衡阳公积金缴存人,如有相关疑问或业务办理需求,可以拨打衡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1、中心营业部
联系电话:0734-8275025
2、雁峰营业部
需要进行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人员,应按照提取情形准备相关资料,按照规定进行业务办理。
提取情形 | 提供资料(原件) | 提取时限 | 提取额度 | 备注 |
离、退休 | 1.提取人的身份证; | 账户封存后 | 账户内全部本息余额。 | 此项业务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 自行办理 |
2.退休证。 |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1.提取人身份证; | 账户封存满六个月后。 | 账户内全部本息余额。 | |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 1.支取人身份证件: | 账户封存 | 1.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万元(含)以下的,由配偶办理销户提取;无配偶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销户提取;继承人不满十周岁(提供户籍证明)或患有精神病无行为能力的(提供相关证明),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 | 1.在办理提取时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继承编》遗产继承人顺序相关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1)配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 | 2.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万元以上的,按《公证书》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继承编》规定的"遗嘱"中遗产分配条款规定销户提取。 | 2.职工家庭在衡阳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 ||
(2)继承人(受遗赠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无配偶的提供); | 3.死亡证明指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职工死亡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通知书、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通知书。 | |||
(3)法定监护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继承人不满十周岁或患有精神病无行为能力的提供)。 | ||||
(4)根据审查情况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 ||||
2.死亡证明原件; | ||||
3.《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申请表》; | ||||
4.《继承(受遗赠)住房公积金具结书》; | ||||
5.《公证书》原件(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万元以上的提供)。 | ||||
出国、出境定居 | 1.提取人的身份证; | 账户封存 | 账户内全部本息余额。 | |
2.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和当地户籍注销证明; | ||||
3.外国护照。 | ||||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 1.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 | 每次提取需间隔12个月以上 | 按上一年度(不超过12个月)家庭领取的低保总额核定 | |
2.婚姻关系证明; | ||||
3.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 ||||
遇到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 1.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 | 事件发生后办理 | 不超过实际损毁额 | |
2.婚姻关系证明; | ||||
3.单位(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 | ||||
遇到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 1.患者为缴存人本人:缴存人身份证; | 每年限提取一次。 |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个人自付部分。 | |
患者为缴存人配偶:缴存人及患者身份证;缴存人与患者的婚姻关系证明; | ||||
2.由医保部门出具的结算单; | ||||
3.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 1.衡阳市区(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验收备案及财政补贴审批表(各县、市、南岳区参照此表)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取得《衡阳市区(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验收备案及财政补贴审批表》之日起12个月内。 | 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分摊的费用金额。房屋属共有产权的,在提取总额范围内,按产权比例分别提取同比例个人住房公积金。 | 1.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且本人与配偶当前不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行为的。 |
2.身份证(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 | 2.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提取一次。 | |||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 ||||
4.分户实际出资明细及分摊费用票据。 |
注: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日前发布了《关于缴存单位备注银行转账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请有关单位注意。
各缴存单位: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保障缴存单位与公积金缴存账户账账相符,同时做好单位缴存自动挂账工作,现需各缴存单位认真配合完成以下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员认真核对和完善本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留的基本信息。
衡阳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1、职工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本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公布的我市最低月缴存额;
3、职工在衡阳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未超过两年(预售商品房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动产权证书已办出的以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大修自住住房以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批复时间为准);转按揭商品房结清时间未超过一年,不受购房时间限制;
衡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需咨询有关问题,可以拨打公积金咨询热线或中心营业部电话咨询。
1、公积金咨询热线:0734-12329
2、中心营业部
联系电话:0734-8275025
需要进行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人员,应按照提取情形准备相关资料,按照规定进行业务办理。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