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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公积金提取材料

衡阳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   提取   材料
衡阳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材料

衡阳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

(一)购买期房(备案合同):1、商品房购买合同;2、首付款收据(外地的需提供增值税发票);3、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4、婚姻关系证明;5、职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无房情况查询证明(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6、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

(二)购买现房(不动产权证):1、不动产权证;2、增值税发票;3、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4、婚姻关系证明;5、职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无房情况查询证明(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6、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一)基本资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2、婚姻关系证明;3、职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无房情况查询证明(公积金缴存地和建房(翻建房)所在地);4、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

(二)其它资料:1、已取得产权的:《不动产权证》、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2、未取得产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总平面图、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翻建职工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3、村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未取得产权的:应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三、大修自住住房

1、不动产权证;2、住建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须达到C或D级);3、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的费用支付凭证;4、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5、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6、婚姻关系证明。

四、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一)基本资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3、职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无房情况查询证明(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4、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

(二)其它资料:1、已取得产权的:《不动产权证》及房款收据;2、未取得产权的;《发改委关于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批复》、《棚户区改造建房户名单》、《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房合同(协议)及房款收据。

五、拆迁安置房

(一)基本资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3、职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无房情况查询证明(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4、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

(二)其它资料:1、拆迁安置协议;2、增加面积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六、偿还住房贷款

(一)年度提取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尾款:1、商品房购买合同(不动产权证);2、银行借款合同;3、年度提取:商业银行盖章的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体现本金余额);/结清尾款:商业银行盖章的尾款结清单;4、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5、婚姻关系证明;6、职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无房情况查询证明(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7、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二)年度提取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尾款:1、商品房购买合同(不动产权证);2、公积金借款合同;3、年度提取:公积金盖章的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体现本金余额);/结清尾款:公积金盖章的尾款结清单;4、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5、婚姻关系证明;6、职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无房情况查询证明(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7、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

七、租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2、婚姻关系证明;3、职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无房情况查询证明(公积金缴存地);4、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5、填写《租赁声明》。

八、离、退休

1、提取人的身份证;2、退休证。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提取人身份证;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需加盖单位公章)2、余额低于20000元(含)的,由死者所在单位按规定格式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如死者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明;余额高于20000元的,出具公证书或法院相关文书;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本)4、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注销证明;5、死者的死亡证明 。

十一、出国、出境定居

1、提取人的身份证;2、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和当地户籍注销证明;3、外国护照。

十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2、婚姻关系证明;3、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十三、遇到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1、提取人的身份证(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已婚);2、婚姻关系证明;3、单位(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

十四、遇到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1、缴存人及患者的身份证;2、缴存人与患者的婚姻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可为父母、配偶、子女);3、由医保部门出具的结算单;4、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十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1、增设电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2、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4、分户实际出资协议及分摊费用票据。5、提取人银行卡。

注意事项:1、婚姻状况证明:填写《家庭成员及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还提供结婚证,离异职工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2、办理提取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另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即时到帐。

3、共同产权的须按比例提取,共有产权人须提供身份证。

4、同一套房屋申请再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须超过12个月。(同一套房多次买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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