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理程序:
1、转出单位领取并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员变更清册》以下简称《人员变更清册》),盖章后到中心缴存业务岗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2、转出单位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职工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盖章后交转入单位。
3、转入单位核实《转移通知书》并加盖章,同时还需填写《人员变更清册》,报中心缴存业务岗审核。
4、中心缴存业务岗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三、申报材料:
《人员变更清册》(一式二份)
《转移通知书》(一式三份)
四、办理时限:资料齐全,个人转移手续当日办结;集体转移3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业务受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2、每年6月30日结息,12月31日年终结算不对外办理业务。
附件:业务办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