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职工死亡证明
2.继承权公证书或生效的继承权裁判文书
3.指定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指定办理人只能是继承人,公证证明须明确指定办理人信息。若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继承或遗赠的判决书,涉及多个继承人的,另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明确指定办理人信息;
4.死亡职工账户余额一万元(含)以下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柜面办理时提供:缴存职工的死亡证明及《关于配偶、子女、父母办理亡者账户住房公积金小额提取承诺书》(可至中心官网“下载中心”下载)的原件(申请人为子女或父母的需提供出生证明或居民户口簿的原件),申请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储蓄卡的复印件;线上办理时:以死亡职工账户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大厅”点击“死亡提取”申请办理;
5.指定办理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