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工家庭被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每6个月可申请提取1次,线上线下均可提取。
1、线下提取
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办事网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2、线上提取
职工登录官网网上业务大厅(点击进入)或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上传相关提取资料照片、提出申请→中心审核→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