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二手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额度: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公积金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长沙公积金购房提取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提取流程:
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地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拓展信息:职工家庭在湖南省外购买自住房申请购房提取的,购房地应为夫妻一方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

只要符合“首套房可提可贷”阶段性政策的相应条件,在异地办理了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办理购房提取。
问:长沙公积金异地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只要符合“首套房可提可贷”阶段性政策的相应条件,在异地办理了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办理购房提取。
根据《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租房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职工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一次。
更新时间:2022年8月15日
长沙租房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职工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拓展信息:职工家庭被纳入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6个月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6个月以上;提取额度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不可以,签约城市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新建期房、现房或二手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不可以,签约城市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新建期房、现房或二手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签约城市:
1、《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异地签约城市包括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

经查询长沙市房屋产权信息系统,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含长望浏宁)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条件:
(1)经查询长沙市房屋产权信息系统,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含长望浏宁)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职工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

如果职工配偶在省内异地城市缴存公积金,如果职工配偶在省内异地城市缴存公积金,省内异地城市只有《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中的岳阳、株洲、湘潭可以合计可贷额度,其他省内异地城市不可合计可贷额度。
如果职工配偶在省内异地城市缴存公积金,如果职工配偶在省内异地城市缴存公积金,省内异地城市只有《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中的岳阳、株洲、湘潭可以合计可贷额度,其他省内异地城市不可合计可贷额度。
注意:
不支持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长沙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长沙离职提取公积金封存半年按月份,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可申请提取。
长沙离职提取公积金封存半年按月份,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可申请提取。
附提取流程:
(1)线下提取

职工取得《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后,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
1、申请
职工取得《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后,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

长沙市公积金新增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1、办理条件
职工申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应当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原住房贷款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原商业银行)与我中心已签订《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合作协议》,并出具《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长沙职工退休后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户需为封存状态;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更新时间:2022年8月17日
长沙职工退休后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户需为封存状态;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附提取流程:

长沙二手房商贷可以商转公直转,职工申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的,除应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外,须能配合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并按要求结清商业贷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
更新时间:2023年5月15日
长沙二手房商贷可以商转公直转。
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新增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公积金部分类型可以通过网上提取,电脑端可使用途径有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业务大厅进行办理。
一、提取条件
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要求
二、提取时限

都可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后申请公积金贷款。
都可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后申请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如下:
二手房过户前申请贷款的流程: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服务协议》——借款人支付首付款到监管资金账户——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意见书》——提交贷款资料审核——办理过户——签订《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办理抵押——公积金中心放款。

2020年1月长沙市发布《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对组合贷款相关内容做了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自住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的组合。第三条组合贷款发放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由借款人根据需要自愿申请。第四条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应当强化组合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的,必须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申请资料。

长沙公积金低保提取线上线下均可提取,线上可通过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
1、线下提取
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办事网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