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为单位和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材料:
1、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3、《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1份;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1份;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1份;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团体申办委托书》3份;
4、开户登记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服务网点审核→办理缴存登记,开立单位及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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