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职工发生工作调动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调令,企业单位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办理流程:
步骤一:领取或下载《转移通知书》
步骤二:按要求填写,盖转入、转出单位财务章
步骤三: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提交资料
步骤四:公积金中心审批
步骤五:审批同意后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办事处、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