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职工租赁自住住房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价或复印件
2.若申请人为高层次人才需自备高层次人才认定书
三、办理流程
(一)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电脑端、移动端提出相关业务申请
2.中心受理人员通过信息共享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
(1)符合条件的,准予受理
(2)材料不全的告知补正
(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审批办结并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二)网办
图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三)现场办理
1.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1号楼)
2.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
图源: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