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账户启封
(一)申请条件:
职工与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工资关系的,应办理启封手续。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单位提供办理材料;
第二步:银行审核并打印业务受理回执;
(三)办理材料: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人员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注: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职工才能办理转移或提取销户手续。等待在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开始后,可办理启封手续。
拓展阅读:江门公积金封存办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