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系统上线后首次办理提取业务需要提供本人名下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银行卡或银行存折须是广东省内银行开设的,其中深圳地区的银行、外资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不能办理。
2、大部分提取业务可以直接到受委托银行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银行网点就近直接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提取业务名称 | 受理地点 | 办结时限 | 说明 |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首付款 | 银行网点、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系统审核 |
惠城区、仲恺区内非公积金贷款购房 | 银行网点、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含一次性付款购房、商业银行贷款购房提取首付款 公积金中心审核 |
其他县区非公积金贷款购房 | 银行网点、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含一次性付款购房、商业银行贷款购房提取首付款 公积金中心审核 |
外市购房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3个工作日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含一次性付款购房、商业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首付款 公积金中心审核 |
拆迁补偿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自建、大修、翻建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租房(非公租房)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公租房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系统审核 |
加装电梯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 银行网点、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系统审核 |
签约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 | 银行网点、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系统审核 |
非签约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 | 银行网点、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外市贷款提取 | 银行网点、公积金服务窗口 | 3个工作日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外市户口离职提取 | 银行网点、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系统审核 |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 银行网点、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系统审核 |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周岁及以上、女性40周岁及以上 | 银行网点、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离职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退休 | 银行网点、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系统审核 |
部队退役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户口迁出本市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工作调离本市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出境定居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重大疾病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低保 | 公积金服务窗口 | 当天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 公积金中心审核 |
银行网点是指我市住房公积金受委托归集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惠州分行、中国银行惠州分行、农业银行惠州分行、工商银行惠州分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指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的网点,具体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地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http://www.hzgjj.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1&id=1183)。提取业务中凡是可在银行网点受理的,在本辖区上述任何一个受委托归集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都可办理。
3、 还贷提取额度的计算有比较大的变化。按照新的工作规范,还贷提取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期至本次提取日期之间的应还款付息额。如果一直未提取的可以一直累计计算到贷款还清为止,不会因为每年未提取完的额度作废。只要申请提取后,之前累计的额度就清零。还款金额按照实际发生计算,不能再在年头提取一整年的额度。
4、新系统可以实现跨行办理逐月划扣业务。原来只有在建行缴存在建行贷款的才可以办理自动转账。新系统投产后,在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工商银行惠州分行、农业银行惠州分行、中国银行惠州分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中信银行惠州分行、交通银行惠州分行贷款的,只要按照要求提供贷款资料,即可办理按照不超过上月的还款金额每月转入申请提取人的指定银行账号的业务。此项业务7月26日开始受理。上月申请下月生效。原来在建行办理的自动转账业务已自动续约逐月划扣业务,本月下旬将会按照以前的签约信息中应该转账未转的金额转账,从下月开始每月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