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签证或境内注销户口证明。
3、调离本市的,提供正式调令或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或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建户证明。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伤残证(1-4级)、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下岗证》(《失业证》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收据)。
6、非本市行政区域户口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口簿或户口迁出证明。
7、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继承或合法接受遗赠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