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一、办理要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开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五人以上加报电子版)。
二、办理流程:
单位备齐要件材料——区中心审核——办理开户登记
三、办理场所:
区中心业务大厅汇缴窗口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区中心受理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