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职工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调离等),单位不在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申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在原单位帐户名下封存的行为。
(二)准备材料
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摘要栏写停缴)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印章。
(三)管理中心审核
前台业务员对经办人员提供材料审核无误后,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入停缴状态,加盖业务受理章退回单位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