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单位携带相应材料,至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符合受理条件则进行受理
2.审核
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打印业务回单;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二、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开户清册(点此下载)
2.开户职工身份证件
三、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