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六安市行政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2、结婚证或单身声明书
3、本人居民身份证
4、本人银行卡
三、提取额度
租金每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之间间隔12个月,提取金额为本年度租住自住房租金,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办理过程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在网厅(官网入口)或窗口申请填报,对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对申请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并注明原因。
注:不支持预约。
七、办理位置
地址:佛子岭东路社会保障局大楼政务中心分大厅住房公积金中心4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八、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64-12329
监督投诉电话:0564-337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