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所需办理材料见下文。
申请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金额

东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从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以及受理时间地点等来讲解。材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I类个人结算账户、死亡职工户籍注销和死亡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电话咨询:0546-12345,补充相关地点及时间,详见正文。
一、受理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提取至死亡职工银行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提取材料:
1、提取至死亡职工银行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2、提取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的,死亡职工个人账户余额10000元以下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的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提取至一个继承人银行卡的,需提供多个继承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凭证,提取至每个继承人银行卡的,需提供每个继承人本人银行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提取至死亡职工银行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提取材料:
1、提取至死亡职工银行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2、提取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的,死亡职工个人账户余额10000元以下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的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提取至一个继承人银行卡的,需提供多个继承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凭证,提取至每个继承人银行卡的,需提供每个继承人本人银行卡。

在公积金缴纳人员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可提取公积金,那么具体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
提取方式:
1、微信提取 2、柜台提取

在郑州,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由谁为其办理提取手续?郑州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及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答: 职工死亡一般要求单位经办人员为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转入其单位银行账户。单位因故不能办理的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为其办理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可转入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卡或存折。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需提供资料:
1、职工死亡证明;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办理?详情请看小编以下报道。
(一)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填写《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由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二)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邯郸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带着死亡证明、自己的身份证、公证书到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公积金提取。
所需准备材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骨灰存放证、户口注销证);
(2)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申请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额度】

南昌职工死亡或职工被宣告死亡公积金提取时应注意什么事项呢?南昌为您准备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1、“暂存户”或在“托管户”管理的职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提取金额以转入其联名卡账户方式支付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本人
3、有关政策和业务办理指南可通过网站查询,《提取申请书》也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管理中心领取

襄阳公积金死亡提取申请需要多久办结?襄阳公积金死亡提取流程是什么?襄阳为您带来2020襄阳公积金死亡提取攻略信息。
(一)携带所需材料到所属区域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审核手续;
(二)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对不能现场审核的,自收到提取申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注:死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长沙市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1、提取条件
长沙市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2、提取流程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账户状态应当为停缴或者封存状态。
二、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提取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因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1)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提取原因等内容,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此表三联都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2)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经公证的受遗赠证明或继承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