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网上提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
1.选择“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点击下一步。
2.阅读《业务办理承诺书》,选择“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上述承诺”后点击下一步。
南阳公积金死亡提取应提供告知承诺书以及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金额应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办理要件: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应提供:
1、告知承诺书;
若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需要提取公积金,则需要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一、办理条件
1.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 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司法冻结;
职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职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提取后死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两人及以上的,须同时到场办理。
提取额度:
哈尔滨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家属公积金提取时需要什么材料?哈尔滨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家属公积金提取时需要哪些材料?哈尔滨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家属公积金提取时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小编为你解答。
(1)职工本人提取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两联)。
(2)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
(3)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宁波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宁波为您带来的整理。
死亡职工合法遗嘱继承人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意外死亡职工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为您整理资料如下:
事项名称
意外死亡或病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批
受理机构
沈阳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简化了,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须经继承公证的规定,可直接申请提取。
所需要件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由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扬州死亡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死亡职工火化证或户口注销等材料、能够说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材料等。
1、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死亡职工火化证或户口注销等材料、公安或民政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能够说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户口簿等);
2、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死亡职工火化证或户口注销等材料、确定其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材料。
注意事项
六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附:相关问题解答
(1)丈夫去世身份证已注销怎么办理销户提取?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办理材料:
(一)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珠海工伤死亡待遇如何申领?珠海工伤死亡待遇申领需要的流程有哪些?想必这是大家都比较关注的话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因工死亡待遇申领
受理条件
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为参加工伤保险并因工死亡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支付相关待遇。
泰安为大家提供了泰安在职期间死亡员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所需材料,大家可向自己的工作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并由单位代办提取手续,希望大家会喜欢。
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合法继承证明或经公证的遗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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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合法继承证明或经公证的遗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你不清楚在办理工伤死亡待遇申领需要提交什么资料时候,那你可以参考珠海小编列出给你的信息。
(一)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所需资料:
1、《珠海市职工因工死亡待遇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基金中心存联)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