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天津为大家整理好了,离休、退休的、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详见正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不是必须更换的。2021年1月1日新申请、补换卡全部为第三代社保卡,停止发放第二代社保卡。但第二代社保卡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保持自然过渡,逐步进行替换。
答:不是必须更换的。第三代社保卡与第二代社保卡在经办服务及操作上没有变化,系统切换无感操作,2021年1月1日新申请、补换卡全部为第三代社保卡,停止发放第二代社保卡。但第二代社保卡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保持自然过渡,逐步进行替换。
第三代社保卡的功能
1、凭证功能:作为身份凭证办理各类政府公共、政务服务业务,享受各项政府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的权益。
网上缴存的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未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办理。
缴存比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选择方式: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包括住房消费提取和非住房消费提取。提取按业务处理方式分为柜台提取、委托提取、按月冲还贷款提取、约定提取和余额还贷提取。
提取类型: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包括住房消费提取和非住房消费提取。
提取方式:
为做好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依据天津市有关政策,单位在缴存2022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可按以下程序办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
各缴存单位:
为做好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依据我市有关政策,单位在缴存2022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可按以下程序办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
一、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2年6月,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详见正文:
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本市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到期后应恢复正常缴存并进行补缴。缓缴期间,职工可按本市规定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是,第一代社保卡不是必须更换,第一代社保卡只是不含金融功能,但不影响持卡人使用,持卡人可以自愿选择要不要更换。
答:不是,第一代社保卡不是必须更换,第一代社保卡只是不含金融功能,但不影响持卡人使用,持卡人可以自愿选择要不要更换。
天津社保卡出现哪些情况需要补卡/换卡?
有下列情形之一,持卡人应当补、换社保卡:
天津市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合作银行已达到16家,分别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等,详情见正文。
>>>天津市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合作银行已达到16家,分别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北京银行天津分行、盛京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农商银行、滨海农商银行、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浦发银行天津分行、邮储银行天津分行。
在上述16家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即可手机提取公积金:
1、已成为电子公积金签约用户;
天津租房提取公积金最新政策自2022年5月27日起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方式及操作流程等详见正文:
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支持职工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要求,现将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方式及操作流程等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年龄应未到65周岁);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等等,详见正文。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规定的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条件:
?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其中一名购房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年度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
答: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
政策详情:
目前天津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想要了解天津公积金提取的朋友注意了,这份《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一定要收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
天津租房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及其配偶如果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提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指提取时在天津市有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记录),本人及配偶在天津市无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虽有自有住房,但经天津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租赁住房也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需要注意的是:
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不可以直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将代扣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答: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不可以直接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将代扣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按业务处理方式分为柜台提取、委托提取、按月冲还贷款提取、约定提取和余额还贷提取。
提取方式:
1、住房公积金提取按业务处理方式分为柜台提取、委托提取、按月冲还贷款提取、约定提取和余额还贷提取。
1)柜台提取是指职工持规定资料到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当时进行相关业务审核,审核通过的当日完成资金提取。审核发现业务需核实处理的,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将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职工。
许多想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小伙伴会有“怎么还钱”这种疑问,还款方式有几种?每个方式有什么特点?点击本文阅读: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借款人可以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按月分期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内(含一年) :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