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呢?又需要哪些材料呢?马上跟着盐城来看看吧!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以提取。
(2)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一离职就可以提取。
所需材料:除提取人身份证、公积金绑定卡外,还需提供: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绑定卡,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偿还房贷本息提取需要哪些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偿还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取时实际已还住房贷款本息总额。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直接办理;
2、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应由主借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管理中心现场填写个人征信授权书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绑定卡,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购买自住住房需要哪些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1、购买商品住房提供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务部门监制的首付款发票或购房发票或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凭证)。购房时间以票据开具时间为准;
2、购买二手住房,提供购房合同(协议)、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契税或增值税发票。购房时间以票据开具时间为准。
3、购买公有住房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公有住房出售专用发票》。购房时间以票据开具时间为准。

本人或配偶在长三角地区购房,且在长三角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规定的提取条件,可以异地提取公积金,提取指南如下。
一、办理入口
二、办理依据

为确保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账务结转工作顺利进行,盐城公积金中心将于2022年12月30日18:00(星期五)关闭部分业务,具体如下。
一、暂停时间:
2022年12月30日18:00(星期五)
二、暂停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职工公积金账户的法定结息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一、网上自助查询:
(1)登录“我的盐城”手机APP,点击“公积金”,进行授权后,进入界面,在“首页”中的“账户查询”模块,点击“个人账户明细查询”进行查询。
(2)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yancheng.bendibao.com/live/2021714/www.jszwfw.gov.cn”,选择“盐城市”,进入“公积金”应用,点击“公积金查询”,登录个人公积金账户,点击“我要查询-个人账户明细查询-选择查询年限、收支类型-查询”进行查询。

江苏盐城公积金缴纳基数分为新员工和老员工,各有不同,分别如何计算?一起来看看吧!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本市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目前我市2019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18800元,下限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市直、亭湖、盐都、开发区、城南新区、大丰、东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
2019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9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单位应于每月发薪日起5日内通过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承办银行公积金账户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怎么操作?一起来看看!
(1)单位应于每月发薪日起5日内通过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承办银行公积金账户交纳住房公积金,并持进帐单回单到承办银行填写《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2)单位缴存人数较上月发生变动的,单位须根据单位本月新增开户、转入、启封职工或本月销户、转出、封存职工的相关情况填写《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盐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清册》、《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启封清册》、《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封存清册》。
单位填报的信息中无新开户职工的,单位凭《汇(补)缴书》和《汇缴变更明细表》直接到承办银行办理。

盐城公积金委托代扣银行可以选择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邮储五家归集行,流程如下。
一、线下
凭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至指定建行网点签订委托代扣协议。
市区-中国建设银行建军支行

盐城新市民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含补贴,若连续欠缴,则根据欠缴时间有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具体如下。
1、封存账户:新市民连续欠缴3个月(含)以上的,账户自动封存,自欠缴之月起暂停享受政府补贴;在政策执行期限内,新市民补足欠缴金额后,从恢复正常缴存之月起,继续享受补贴。
2、追回资金:新市民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按规定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提交信用记录,追回已补助专项资金。
3、限制提贷:新市民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规定,在五年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不再受理其申报该专项资金。

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计算如下。
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不含低于规定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者),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贷款申请时间:
1、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前(所购房屋为已竣工交付的现房,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房款一次性付清的,应当在全额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个人在异地(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凭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缴存证明,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个人必须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须在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除按正常贷款规定的担保方式外,还需再提供“第三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人”应当是在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的第三方单位缴存职工,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约定履行职责。
二、申请材料:

盐城公积账户内余额全部提取后是否会对以后贷款存在影响,主要取决于缴存账户,具体如下。
1、如借款人是正常缴存比例的单位缴存职工,可贷额度与账户余额无关;
2、如果借款人是个人缴存户或非正常比例单位缴存职工,根据账户余额20倍计算,个人最高可贷额度20万。
【拓展】盐城公积金提取条件:

盐城想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等额本金,二是等额本息,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选择其中一种还款方式来偿还每月应还贷款本息,具体如下。
有的职工选择等额本息,每个月还款额都一样,还款压力小一些;有的职工选择的是等额本金,这样每个月还的钱越来越少,前期还款金额较高。
一、等额本息
每个月的还款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减少。

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时间具体如下。
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不含低于规定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者),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贷款申请时间:
1、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前(所购房屋为已竣工交付的现房,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房款一次性付清的,应当在全额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盐城新市民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报送申报材料,并提交信用承诺书,方可申请补贴,具体如下。
1、新市民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报送申报材料,并提交信用承诺书。
2、申报人要根据市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市级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核情况,逐月核定补贴金额,并及时划入新市民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