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提高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和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额度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落实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同城同政策原则,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实际,决定提高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和多子女家庭购房的贷款额度。
一、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二、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其他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万元。
三、以上内容具体为:??
职工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帮助缴存企业纾困解难,缓解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压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2023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2022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以来已申请缓缴的企业,可再次申请延长缓缴期间至2023年6月30日
10月17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发布通知,暂停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哈尔滨为你提供详细信息!
拟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职工:
根据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8]5号)和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哈公积金发[2018]29号)的文件精神,经我中心主任办公会会议决定,自2018年10月22日开始暂停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受理拟在哈市购房、不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含主贷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异地贷款申请业务。
2022年度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佛山市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6070元。不得低于佛山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1900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粤建金〔2018〕122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宣布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调整实行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具体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限额等详见正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建部公告第1739号)等相关规定,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一)缴存基数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2年5月1日施行。在2022年5月1日前已提交贷款申请的,仍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一、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是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日益增长的住房贷款需求,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缴存职工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通过征求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形成的。
二、本次政策调整适用的范围对象是什么?
2022年邵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单位和职工合计缴存不低于10%,详见正文。
一、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单位和职工合计缴存不低于10%;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单位和职工合计缴存不高于24%。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保持一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邵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邵阳市 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标准(年平均工资74514元),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2022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18629元,最高月缴存额为2235元,单位配套补贴最高每月为2235元,职工月缴存总额(包括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不得超过4470元。最低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均为79元,职工月缴存总额不得低于158元。
从2022年1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
一、提高了二孩、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从2022年1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
例:(一)张先生为生育二孩家庭职工,家庭名下在我市无房且计划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原本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2022年11月1日后,张先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
开封市单身缴存职工,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600元调整为800元,已婚缴存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1200元调整为1600元。
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求,为有效缓解无房职工的住房需求,进一步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力度,减轻缴存职工的租房压力,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额度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单身缴存职工,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600元调整为800元,已婚缴存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1200元调整为1600元。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10月8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省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省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2022年度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633元、下限为1970元,详见正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金额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额和上一年度乐山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2022年度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633元、下限为1970元;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715.96元,下限各为98.5元。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详见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精神,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兰州公积金中心”)现就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01 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一)适用范围
无锡职工公积金账户合并要提交《个别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户调动申请》和《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户通知书》。详见正文。
无锡个别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户调动申请表下载入口
无锡职工公积金账户合并要什么材料?
1、《个别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户调动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泉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满足广大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凡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进一步减轻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方便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泉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满足广大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凡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进一步减轻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方便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按照邢台住房公积金计息年度规定,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积金存款结息后自动转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计息规则
本次住房公积金计息年度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结息日为2022年6月30日,结息后自动转存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