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继承(遗赠)公证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I类借记卡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1.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
2.继承(遗赠)公证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I类借记卡
南阳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可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提取。
申请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
2.身份证
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等。详见正文。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南阳偿还商贷本息公积金提取流程包含:申请、受理、审核、决定、送达等。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南阳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低保证、身份证、I类借记卡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建设部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 〔2005〕5 号):“十、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 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申请材料
南阳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低保证、身份证、I类借记卡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建设部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 〔2005〕5 号):“十、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 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申请材料
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南阳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时限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时限;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或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不领取工资的,需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详见全文!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或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不领取工资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或停发工资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单位满6个月及以上未缴存,经催缴仍不汇补缴的,该账户视为封存状态。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单位应提供:
住房公积金封存登记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封存人数、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个人账号、封存原因等。
南阳为你提供南阳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及工作时间。
南阳市宛城区(县)仲景街道范蠡东路1666号3号楼二楼北厅住房公积金室(窗口)
市直管理部 南阳市范蠡路700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大厅
卧龙管理部 南阳市光武路与百里奚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南先锋橡树湾小区楼下
缴存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缴存信息发生变更的,个人或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详见全文!
缴存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缴存信息发生变更的,个人或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部申请办理账户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的个人或单位应提供:
(一)修改个人信息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房公积金账号、变更前和变更后的相应信息等;
缴存公积金期间,借款人或其单位欠缴3个月之内、三个月以上,为不同情况。疫情期间欠缴的应在2020年底还清。详见全文!
缴存公积金期间,借款人或其单位已欠缴公积金3个月(不含)之内时间,申请贷款时,补缴的欠缴部分,可以合并计入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时间;欠缴部分如果没有予以补缴的,借款人的连续缴存时间只能从断缴之后又重新缴存公积金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缴存公积金期间,经过市公积金中心批准,借款人或其单位已连续缓缴(欠缴)公积金3个月(含)及以上时间的,申请贷款时,补缴的缓缴(欠缴)部分可以合并计入连续缴存时间;缓缴(欠缴)部分如果没有予以补缴的,借款人的连续缴存时间只能从断缴之后又重新缴存公积金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或其单位如果欠缴2020年1月—6月(含)期间住房公积金的,作为全国共性问题特殊对待:在2020年年底之前予以补缴的,可以合并计入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在2020年年底之前没有予以补缴的,借款人的连续缴存时间只能从断缴之后又重新缴存公积金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南阳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南阳为您带来的整理。
查询步骤:
1、进入南阳公积金查询页面
2、输入本人身份证号
在南阳,办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如何操作?南阳为你解答!
一、申请条件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豫建金管〔2015〕31号)第八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南阳市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20%,二套房不低于30%,详见正文。
购买商品住房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20%(二套住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30%),贷款额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70%。
根据房屋总价确定贷款限额:
1.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计税价格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