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的、单笔贷款或贷记卡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的等情况公积金不予贷款。
1、存在呆账、核销、信用卡严重失信产生的止付等的;
2、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偿的;
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近1年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提取额度:
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近1年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拓展信息:根据规定,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个单位可以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一、申请条件
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省直中心或归集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个单位只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二、办理材料
长沙公积金放款后,灵活缴存人员不可以调整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变更缴存协议的内容。
更新时间:2023年4月21日
长沙公积金放款后,灵活缴存人员不可以调整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变更缴存协议的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严格执行贷款额度与缴存额挂钩,贷款期限与缴存期限挂钩的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时约定的最长缴存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贷款期限与约定的缴存期限挂钩,不可在此基础上再加5年。
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二手房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契税完税证明显示的价格和评估价取最低值确定。
二手房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二手房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契税完税证明显示的价格和评估价取最低值确定。
注意:职工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同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或总价款×职工所占该房屋产权比例。
自愿停缴销户提取的,缴存人可即时提取,但缴存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贷款未结清的除外。
问:长沙灵活就业公积金自愿停缴提取的能全部提取出来吗?
自愿停缴销户提取的,缴存人可即时提取;但缴存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贷款未结清的除外。
拓展信息:依据《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缴存人可按月到受托银行网点柜面汇缴,或通过银行转账,还可与受托银行签订汇缴协议,由银行代扣。缴存人应足额、连续、按时缴存;欠缴、停缴3个月以上,中心有权封存其账户。
长沙公积金贷款没有面积限制,根据《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米”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2年8月3日
长沙公积金贷款没有面积限制。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取消首套房面积限制性要求。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规定,即对首套房面积不再有限制性要求。同时,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即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贷。
如果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存在断缴未补缴的情况,则需继续连续缴存至满12个月方能申请贷款。
更新时间:2022年8月22日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规定定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住房公积金存在断缴未补缴的情况,则需继续连续缴存至满12个月方能申请贷款。
注意: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长沙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为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次数未超过2次(含),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一年内申请。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纳条件:
①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②在长沙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
如因更换工作单位造成的断缴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重新计算连续时间,公积金买房贷款需连续缴纳十二个月公积金。
更新时间:2022年8月22日
如因更换工作单位造成的断缴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重新计算连续时间,公积金买房贷款需连续缴纳十二个月公积金。
1、申请贷款日、与最近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日的时间间隔均应当不超过两个月。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符合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等条件。
首套房贷款条件: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职工提前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应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每个月1到14号申请),长沙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办理方式:
职工提前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应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每个月1到14号申请),长沙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温馨提示:结清业务属通办业务,但考虑到结清贷款后,借款人还想办理领取产权证业务,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贷款的,建议至芙蓉区管理部办理结清业务;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贷款的,需要至贷款管理部办理结清业务。
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个人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元每月,最低不得低于每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计算出的职工最低月缴存额194元。
缴存标准: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工资总额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长沙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在《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在本省其他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一、申请条件
在《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在本省其他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异地签约城市包括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
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情况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情况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附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