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变更如何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办理材料有哪些?小编为您提供具体信息。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变更
二、受理范围:
1、申请事项所在单位属金平、龙湖、濠江区范围内。

内江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办理时间及地点、办理条件、办理费用等内容详见正文。
办理形式: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0832-12329, 0832-2039432
服务内容: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到退休当月,职工账户已封存、未冻结、无本市公积金贷款余额)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共11项,办理公积金缴存可以通过网厅办理也可通过线下柜台办理,详见正文。
1.单位缴存登记;
2.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3.单位年度缴存基数申报;

厦门市进行公积金查询可以通过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网络查询,下面就查询过程进行说明。
查询流程
一.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登录点击“个人信息查询”。

二,注册,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完成注册。

湘潭新开户单位的缴存登记、账户设立,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公积金转移应该如何办理?详见下文。
(一)申请资料
新开户单位可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或管理部)领取《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基本信息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开户汇缴清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专管员核定表》(以下分别简称《汇缴单位基本信息表》、《开户汇缴清册》《单位专管员核定表》),填写并加盖印章后,携以下资料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
1、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的可不提供)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法人证书。

本文为大家介绍汕头市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材料、办理时限,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小伙伴可以提前了解。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大修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⑴房屋所有权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所有;

由于身体残疾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该如何提取公积金呢?宜昌为您第一时间整理办事流程,欢迎关注。
缴存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宜房公管〔2018〕5号第五条。

还在为公积金基数调整发愁吗?还在想怎么才能避开炎炎夏日,在网上实现一键办理吗?这里有一份公积金网厅办理指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
登录网址——入门操作——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网址:登录“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网上营业大厅(建议使用IE浏览器)。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主产权住房,租住住房的,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主产权住房,租住住房的,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设立依据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主产权住房,租住住房的,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主产权住房,租住住房的,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设立依据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比例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年限是多久?下面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1、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申请贷款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3、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首付款为所购房产合同总价减去贷款金额;

宜昌市部分单位降低了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难坏了不少人,宜昌已经为您整理好啦。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宜房公管〔2018〕3号)第二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提取公积金需要办理哪些流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房子是每一个人的梦想栖身的居所,大家都关心退休后公积金如何提取,以下是宜昌为您整理好的办事指南。
缴存人退休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
二、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宜房公管〔2018〕5号)第五条。

房子是每一个人的梦想栖身的居所,大家都关心退休后公积金如何提取,以下是宜昌为您整理好的办事指南。
缴存人退休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
二、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宜房公管〔2018〕5号)第五条。

福州公积金购房提取要求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再交易住房、拆迁安置房,需提供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申请条件:
1.职工购买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之日或不动产权证的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在办理了租房提取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无须满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