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相关政策,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办理条件
1.企业公积金已缴纳至2020年1月,且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
2.可降低2020年2月至7月共6个月的缴存比例,2020年8月起恢复原来比例;
海口出台相关政策,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办理条件
1.企业公积金已缴纳至2020年1月,且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
2.可降低2020年2月至7月共6个月的缴存比例,2020年8月起恢复原来比例;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受到疫情影响导致2022年3月至4月期间未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还本息的,可以申请不作逾期处理。
实施对象
因感染新冠肺炎需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
措施内容
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公积金办理指南
疫情期间办理公积金缓缴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条件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时间
疫情期间办理公积金缓缴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条件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时间
网友问题:
单位将要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汇缴。如果未办汇缴期间,有员工离职且入职新公司,我司是否可以先将该员工封存,待补办汇缴之后为该员工办理跨单位补缴,这种操作是否会造成员工非连续缴纳(即断缴)?是否有其他更好的操作方式,在单位未版补缴期间不影响离职员工权益?
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回复:
南通市民注意!南通疫情期间,南通公积金办理有变化,2022年4月至5月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算逾期,关于贷款、提取公积金的,也有新变化,请大家互相转告。
为配合做好南通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贷款、提取的有关问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4月至5月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职工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于2022年4月底时效满一年的,可延期至2022年5月底前申请办理。
南通市民注意!南通疫情期间,南通公积金办理有变化,2022年4月至5月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算逾期,关于贷款、提取公积金的,也有新变化,请大家互相转告。
为配合做好南通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贷款、提取的有关问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4月至5月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职工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于2022年4月底时效满一年的,可延期至2022年5月底前申请办理。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长沙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公积金吗?
答: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通知》有关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
企业可以直接向缴存管理部或铁路分中心提交缓缴报告或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申请缓缴。
在南充因疫情原因,逾期无法偿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不会按照逾期处理,不会报送征信部门逾期记录。根据国家最新公积金支持政策,企业也可申请缓缴公积金,详见正文。
国家最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通知,倡议缴存人选择“非接触式”网上业务办理渠道办理业务。
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0〕1号
一、为阻断病毒传播,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我中心倡议,疫情防控措施未解除前,请缴存单位、缴存人尽量避免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可选择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等“非接触式”网上业务办理渠道办理。无法在线办理的业务,请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再到现场办理。确因紧急需要必须到现场办理的,请严格执行有关防疫要求,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前往办理。
二、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已缴存的除外),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疫情期间广州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什么时间段的公积金
答:2020年1月以后,最长不超过2021年6月,已缴存的月份除外。2021年7月后,如单位生产经营仍然困难,可按规定申请在新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推荐阅读:
广州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答:2020年1月以后,最长不超过2021年6月,已缴存的月份除外。2021年7月后,如单位生产经营仍然困难,可按规定申请在新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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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答: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
受疫情影响,单位无法及时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如何处理?
答: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视同连续缴存。
疫情期间,兰州公积金提取攻略来啦!提取条件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提取额度是多少?办理时限要多长时间?兰州为你解答。
一、申请条件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提供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要件及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高2020年1月至6月的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每月最高可多提取157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最高可多提取3140元。
二、提取要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年,到期后进行补缴。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要求,现将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具体明确如下:
一、我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企业讨论决定后,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年,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确有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