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市民朋友在嘉兴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满足条件可以提取缴存的公积金来支付房租,详见正文。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东营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为提取人本人银行卡(缴存银行的一类银行账户),提取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公租房租赁协议、租赁费用收据。其中支付房租租赁商品房提取材料详见正文!
1、提取人身份证;(1份)
2、提取人本人银行卡(中、农、工、建、交、中信、邮储、招商、东营银行的一类银行账户)(1份)
3、业务材料人与提取人不一致的,提供业务材料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1份)

职工本人以家庭为单位在工作地无房且租房,已连续足额缴存三个月,可提取公积金,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申请对象:无房户需要租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郴州申请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本人以家庭为单位在工作地无房且租房,已连续足额缴存三个月,可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房租,再次申请需间隔12 个月。

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线申请办理时,网站页面相关选项你都填对了吗?本文为您带来网站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线申请办理操作流程。

在“情形选择”—申请人情况请选择“申请人家庭名下无住房的”进行操作


现在大连无自住住房且租住房屋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房租,其中缴纳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房租需要什么材料呢?最高提取金额是多少?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房屋租赁合同
(4)租金缴纳证明(含政府补贴部分)

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解答: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服务水平,服务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流动、产业发展,支持职工租房需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示范区执委会发〔2022〕12号),创新试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租赁已经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的职工及配偶,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生效中提取业务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
(1)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①通过官方线上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随申办”)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②通过区管理部业务网点申请,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小编整理了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月限额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起来看下方正文汇总!
答:符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由2000元调整为2500元。
2、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并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是否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额?
答:不调整。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并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月提取限额仍按照《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执行,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

房租上涨,是漂泊在大城市的年轻人最大的痛楚。不过不用担心,上海公积金可以支付房屋租,这些注意事项和具体流程!赶紧看看吧!
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针对的是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职工。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可以。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且应符合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解答:可以。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小贴士:
1、对于在线下办理提取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申请人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费用,详情请看全文。
申请人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费用: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按照本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租赁已经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

为减轻租住公租房职工支付房租的经济压力,缴存人或配偶租赁公租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高于一年的租金,详见正文。
一、提取条件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一次申请提取的月份(往前)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复提取。
提取额度
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一次申请提取的月份(往前)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复提取。
办理途径

符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每户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500元。
障性租赁住房“应提尽提”。
按照本市关于公租房、廉租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承租公租房、廉租房的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对于通过公租房拆套等方式为城市运行公共服务人员、一线产业工人等群体供应 “一间房”、“一张床”公租房房源的,承租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
市场性租赁住房“限额提取”。

提取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提取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申请人或配偶在本市青浦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或配偶在苏州市吴江区或嘉兴市嘉善县租赁住房,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相关规定且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线上可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上海公积金”app“随申办”app申请。线下可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一、线上:可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2、根据租房情况,有无办理网签办案,点击对应的办理事项,即可进入申请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