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市民朋友在嘉兴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满足条件的话可以提取缴存的公积金来支付房租,详见正文。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020年6月24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新政策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非铁路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一)职工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哈尔滨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想提取公积金用来补贴所需什么材料?哈尔滨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想提取公积金用来补贴所需哪些材料?哈尔滨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想提取公积金用来补贴所需什么证明材料材料?小编为你解答。
(1)职工本人提取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两联)。
(2)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
(3)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杭州发布了《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那么上城区符合条件的可以无房租赁提取多少钱?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提取额度:2250元/月;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按实际已支付的房租提取
提取次数: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同一租赁期已按限额标准办理提取的,不再补办与实际租金差额部分的提取。
所需材料:按限额标准提取的,无需提供材料,无房情况具体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数据查询结果为准;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申请按实际已支付房租提取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解答: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服务水平,服务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流动、产业发展,支持职工租房需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示范区执委会发〔2022〕12号),创新试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申请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具体条件可详见下文。
申请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按照本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租赁已纳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门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签约系统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

租赁已经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的职工及配偶,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生效中提取业务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
(1)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①通过官方线上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随申办”)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②通过区管理部业务网点申请,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没有房子需要郴州租房,并且缴纳了公积金的职工有机会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郴州总结了其提取的流程及条件。
1.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拿着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初审
(时限:即时。购、建、租房等需要到房产部门或现场核实相关信息的3个工作日内)
2.若初审不合格则资料退回;若合格(资料齐全、真实、有效),则进行后台审批(1个工作日内)

可以。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且应符合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解答:可以。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小贴士:
1、对于在线下办理提取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申请人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费用,详情请看全文。
申请人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费用: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按照本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租赁已经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

为减轻租住公租房职工支付房租的经济压力,缴存人或配偶租赁公租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高于一年的租金,详见正文。
一、提取条件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符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每户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500元。
障性租赁住房“应提尽提”。
按照本市关于公租房、廉租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承租公租房、廉租房的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对于通过公租房拆套等方式为城市运行公共服务人员、一线产业工人等群体供应 “一间房”、“一张床”公租房房源的,承租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
市场性租赁住房“限额提取”。

职工申请终止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解约手续。详见正文。
职工申请终止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解约手续。
(一)办理条件
职工已办理签约手续,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终止约定提取的。

提取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提取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申请人或配偶在本市青浦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或配偶在苏州市吴江区或嘉兴市嘉善县租赁住房,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相关规定且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线上可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上海公积金”app“随申办”app申请。线下可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一、线上:可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2、根据租房情况,有无办理网签办案,点击对应的办理事项,即可进入申请入口;


南宁租赁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需到场面签相关材料,不得委托代办。身份证外,已提供并已扫描存档的申请材料,如无变更可无需重复提供。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委托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