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嘉兴租房的朋友,连续足够缴存公积金3个月、在嘉兴没有房且租房住、名下没有没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1.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3. 职工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

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一次申请提取的月份(往前)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复提取。
提取额度
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一次申请提取的月份(往前)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复提取。
办理途径

按月还房租提取公积金(试点)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小北路支行(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60号103房)、建设银行海珠支行赤岗支行(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2号首层)。
建设银行小北路支行(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60号103房)、建设银行海珠支行赤岗支行(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2号首层)。
?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以银行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优势:
(1)买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比较便利,流程也相对简单。
(2)通常公积金缴存者提取公积金的时间点是根据公积金缴存者的单位情况而定,也可以依据月度、季度、半年或者整年来提取,比较方便。

自2020年1月1日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时符合一些条件就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一)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1.职工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
2.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暂未全面推行。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广州市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园东”社区推出按月还房租提取新业务试点。
广州市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园东”社区推出按月还房租提取新业务试点。
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给收租方用于支付房租。
按月还房租业务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广情况逐步铺开。

无房户需要租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房租,具体的提取指南,详见正文。
无房户需要租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以家庭为单位在工作地无房且租房,已连续足额缴存三个月,可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房租,再次申请需间隔12 个月。

根据广州公积金按月还房租试点办理要求,提取额度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
提取频次:申请审核通过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直接转入出租人指定银行账户用于支付租金。
提取额度: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
?事项说明

想要提取公积金租赁住房,需要做些什么准备,为你整理
办理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具体条件可详见下文。
申请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按照本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租赁已纳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门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签约系统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

申请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适用范围:
申请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在郑州,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郑州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及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答: 1、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家庭收入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小伙伴们租房的时候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哦,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公积金提取指南吧。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且租住住房的职工
办理材料
(一)租住商品住房

缴存职工因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400元。一次申请提取月份(往前)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复提取。
缴存职工因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400元。一次申请提取月份(往前)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复提取。
02、办理途径
1、“浙里办”APP;

职工申请提取时婚姻状况较上一次提取时发生变化的,应授权南宁公积金中心与民政部门联网核查婚姻信息,核查信息缺失或有异议时补充提供婚姻状况变更的材料,如离婚证等。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与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租房提取业务试行房租约提代付制度的通知,从2月1日起实施房租约提代政策。
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期(月)按约定金额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租住具有合法权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受托转租人(以下简称“房东”)银行收款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代付额度
房租约提代付额度:不超过每期(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房租提取金额,当前为900元/人/月;且不高于职工个人实际当期(月)承担的房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