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需在本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保两年以上,且当前及最近半年是以个人名义正常连续缴纳的。
一、个体工商户缴存:
个人缴存者是营业执照持证人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
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委托银行办理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卡/折);
凡是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人员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住房消费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应具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
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当前月缴存额的6倍),补缴、趸缴等形式不视为连续缴存。以下特殊情形除外:
1、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但在办理单位调动、转移手续过程中发生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台州市退休的朋友们注意啦!退休可以提取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了台州市公积金退休提取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一)职工离休、退休的;
(二)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异地贷款);
(三)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参加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偿还房屋贷款需要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
(一)每年还贷提取
1、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申请材料:借款合同、近12个月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还贷明细记录单需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房屋坐落、还款日期、还款金额及贷款性质,如所列要素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加注缺项要素。如职工提供的还贷明细记录单不符合规范或无法提供借款合同的,应提供主贷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内,下同)作为补充申请材料。
申请人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单位审批盖章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如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基础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的银行储蓄卡(折);
您知道有哪些条件可能会导致您办理不了公积金贷款吗?为了不影响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小编为您整理了限制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所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都无法申请。
台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参加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购买保障房需要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
(一)身份证明
1、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缴存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其自行申报计算,并符合本规定上、下限要求。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一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一致。
月缴存额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
贷款利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各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利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各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2.75%
参加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修建房屋需要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银行卡、房产资料、修建资料等。
(一)身份证明
1、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
符合台州市非住房类条件提取公积金的人员,需要提取公积金时,应该准备哪些证明材料呢?材料有哪些要求吗?台州为您整理了台州市符合非住房类条件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让大家能够更方便的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申请材料:出/入院记录或医疗诊断证明、医保结算凭证(与医疗保障部门数据共享获得),如确实无法获得医保结算凭证,可提供医疗发票。职工配偶患重大疾病的,另需提供结婚证;职工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另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重大疾病病种为:
在台州,享受低保提取公积金该准备哪些材料呢?台州小编为您整理,希望您能满意。
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身份证
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在台州,享受低保的人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呢?台州小编为您奉上,希望能让您的生活更方便。
办理条件
(一)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异地贷款);
单位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新设立的单位可在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时同时办理),提供《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向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一)单位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新设立的单位可在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时同时办理),提供《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向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正式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填报《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
(三)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开户后,可再为配偶、父母、子女申请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