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贷款购房的,符合提取条件,首次办理可提取购房首付款及已偿还贷款本息,并同步办理按月自动转账提取业务。
纯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放款后即可办理按月自动转账提取业务或按月冲还贷业务。
组合贷款购房的,贷款放款后即可办理按月自动转账提取业务。
未办理按月自动转账提取、按月冲还贷业务的,可每30日提取一次。
办理渠道
“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积金中心网点、部分银行办理网点。
办理资料
请查看“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指南
温馨提示:
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等线上渠道办理本市贷款购房提取,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等6家银行的,无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资料,其他贷款银行也将尽快上线。
纯公积金贷款购房、组合贷款购房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同步签订按月自动转账提取协议或按月冲还贷提取协议,一站式办理贷款和提取,无需职工来回跑动。